讀書是分層次和境界的。根據閱讀的對象、方式和效果的不同,讀書可以分為讀屏、讀書和創讀三個層次。
低層次的閱讀是讀屏
比如,現在手機作為網絡終端,許多閱讀都可以通過手機下載或微信在線閱讀等形式實現。這些低層次的閱讀者以為自己是在讀書,其實他們隻是在讀信息,而且是碎片化的信息。有人說,讀1本書和看10萬字是不同的。一本書是一個係統的、完整的、深化的體係,而那些零散的文字碎片是沒有邏輯鏈接和思想營養的東西,即便看起來很美,卻很難促使人深入思考,幫助人訓練和構建完善的思維體係。所以即便你讀再多的“不轉不是中國人”的文章,也是無效的。這就好比吃瓜子和薯片與吃飯是不一樣的。長期碎片化的閱讀,會使你沉浸在孤立的知識點、信息點中難以自拔,你的思維就會變得狹隘、弱化,難以進行複雜的思考。如作家張抗抗所言:“這些信息很浪費我們的時間和生命,我們變成了知道得最多而思考得最少的人。”
中層次的閱讀是讀書
中層次的閱讀比電子閱讀、手機閱讀提升了一大層次,是本真的讀書、應然的讀書。別小看了這種觸媒的改變,它帶給我們的感覺是奇妙的、不一樣的。因為每一本紙質書都有其特有的生命氣息,它的大小、厚薄、輕重、氣味、顏色、光澤、封麵、年代、用紙、字形及手感,都與人有一種特殊、精微的關係,甚至有一種說不清、道不明的氣場。而這些大多是封閉在視頻裏麵的電子書永遠不可能有的。所以程乃珊說:與網絡閱讀相比,讀書是立體的,可觸可感的。林語堂在論及讀書的意義時指出:讀書可以“開茅塞,除鄙見,得新知,增學問,廣識見,養性靈”。它可以使我們找到精神支撐,追尋生命意義,提高自身修養,尋求靈魂慰藉。最近美國的一項民意調查顯示,大多數人表示看好紙質閱讀。但僅僅讀書也有局限。讀書隻是采摘別人的果實,而不能結出自己的果實;隻讀書的人脖子上長的是別人的腦袋,心靈中保有的隻是別人的思想。這樣的讀書隻是存儲、複製、反芻、因襲而已,並不具有超越、創新的核心價值。所以,還要向著更高層次的創造性、超越式閱讀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