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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德育內涵與德育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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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德育的內涵

準確掌握和理解德育的基本概念,是進行德育學習與研究的邏輯起點,是進一步理解德育目標、內容以及德育的新主題的基礎。一般而言,絕大多數國家和地區都將德育視為“道德教育”。

(一)德育的邏輯內涵

在我國,對德育內涵的理解通常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德育不僅包括道德教育,還包括政治教育、思想教育、法製教育、勞動教育、禮儀訓練、心理谘詢與輔導等,通常被稱作大德育。狹義的德育指道德教育,是道德教育的簡稱。

(二)德育的曆史內涵

在我國,“德”字早在商朝的甲骨文中就已經出現了。“德”即“得”,即所謂善心善行,德的本義含有己人、內化、心身三個方麵,也就是說“德”指的是人的內在思想、感情及其外在行為表現的善心善行。“育”,即“養子使作善也”,也就是涵養熏陶品德,是培養人的品德,即培養人的善心善行。“德育”合為一詞作為專門術語最早出現在1902年《欽定學堂章程》中“外國學堂於知育體育之外,尤重德育。”1904年王國維以“德育”“知育”“美育”三詞介紹叔本華的教育思想。1906年,又將“德育”“智育(知育)”“美育”合稱為“心育”,與體育相提並論,論述教育的宗旨。1928年唐鉞等編纂的《教育大辭書》對“德育”作“道德教育”的理解,“德育為教育之一方麵,以兒童之道德心之陶冶為目的”,是“德性之熏陶”。

在西方,早在18世紀七八十年代,德國哲學家康德就把遵從道德法則、培養自由人的教育稱為道德教育(moralische erziehung)。與康德同時代的裴斯泰洛齊也使用過德育一詞。最早正式提出“德育”(moral education)一詞的是英國學者斯賓塞,在他的《教育論》(1860)一書中,他把教育明確劃分為“智育”(intellectual)、“德育”(moral education)和“體育”(physical education)。從此,“德育”逐漸成為教育世界中的一個基本概念和常用術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