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道德教育原理

第七節 諾丁斯的關心理論及其對兒童道德教育的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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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心和被關心是人類的基本需要。我們需要被他人關心”。“同樣,我們也需要關心他人”。然而在現實生活中,這種“關心”卻沒有被充分地體現出來甚至被忽略了。1989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在我國召開了“麵向21世紀教育國際研討會”,會上就提出了“學會關心”的教育思想。“學會關心”應該成為貫穿於我們學習、工作和生活的必不可少的內容,尤其在兒童的道德教育中,通過“關心”教育,可以培養其誠實待人、關心他人、關愛生命等方麵的道德品質,同時對智力的發展也有一定的積極作用。

(一)關心是一種美德,也是一種教育方法

諾丁斯指出:“教育最好圍繞關心來組織:關心自己,關心身邊最親近的人,關心與自己有各種關係的人,關心與自己沒有關係的人,關心動物、植物和自然環境,關心人類製造出來的物品,以及關心知識和學問。”[1]一直以來,我們把關心局限在一個狹隘的範圍內。事實上,關心不僅是對他人的關心,也應是對自己的關心,對周圍環境的關心,對物品的關心;不僅應是對有生命事物的關心,也應是對無生命事物的關心。關心應當無處不在,無時不在。

關心是一種美德。諾丁斯認為關心不僅是一種美德,更重要的意義在於它的關係性。在關心關係中,一方付出關心,另一方接受關心,要使這種關係成立,需要當事人雙方共同努力,如果其中任何一方出了問題,關心關係就會遭到破壞。當我們真正關心一個人,就會認真地傾聽他、觀察他,願意接受他傳遞的一切信息,同時被關心者接受了關心就應該做出相應的反應,即使一個微笑或是一個眼神也是十分必要的,以使關心者付出的關心有所認同,得到“回報”。否則,將會削弱關心者的積極性,以致缺少了這種“關心”。在兒童的道德教育中,也同樣會出現類似的情況,父母教育兒童要關心周圍的人,兒童也這樣去做了,可是結果卻往往使兒童感到沮喪,因為那些接受關心的人不但不感謝他們,反而以粗言穢語反擊他們。難道這是兒童的關心行為錯了嗎?關心是沒有錯的,可能隻是其中的某個環節處理不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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