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現在廣大讀者麵前的這本《道德教育原理》,是筆者多年來就德育方麵的許多具有重要理論價值與實踐意義的問題所做的不懈探索與思考。
一
教育作為人類最具創意和最為複雜的實踐活動,較之人類其他幾大實踐活動來說,有其特殊的使命和追求。生產實踐在於為人類自身的生存與發展提供最重要的物質生活基礎;社會關係實踐在於為人類社會的進步創造合理的社會製度構架;科學實驗則在於為人類探索未知的客觀世界提供感性的和經驗的事實並為人類把握事物的本質與規律作準備和鋪墊。那麽,相對於前述三種實踐而言,教育實踐的旨趣與追求又是什麽呢?要回答這個問題,並不像前述三個實踐問題的回答那麽容易。但隻要我們理性而冷靜地思考,並運用一定的邏輯方法進行分類、比較和抽象,抽絲剝繭,找到問題的答案也並非難事。因為教育的直接對象是人,所以隻要我們把人的問題思考清楚了,答案也就不言自明了。大千世界,物種何其多矣,但我們可以借鑒《易經》中關於事物“陰陽”二分法的哲學智慧,對世界萬物做一個“奧卡姆剃刀”式的梳理。首先,我們把天下萬物以是否有生命活動現象為標準來進行分類,可分為生命物和非生命物。人屬於生命物,基於教育學角度的考查,教育的首要任務,無疑是要促進人的身體的健康成長,而與之相對應的是“體育”。但又因身體的成長(肌體的增長、器官及功能的發育成熟)主要遵循的是自然規律,如人的高矮、胖瘦、美醜和膚色等與教育的關係不太大,主要表現為一種自然的過程,因而在現實中教育目的的主張與訴求往往是將“體(育)”放在較後的(不過毛主席是將其放在第一位的,如他說過“身體好,學習好,工作好”,“體者,載知識之車而寓道德之舍也,無體是無德智也”)。其次,我們再把生命物分為動物和植物(微生物太渺小以至於肉眼看不見,在這裏姑且忽略不計)。動物和植物的最大區別在什麽地方呢?除了它們一個會動一個不會動以外,另一個最主要的區別就在於:動物都有腦神經係統,有腦力(智力)活動現象,而植物則沒有。人屬於動物的範疇,由是,引申出教育的第二大要義,即教育應當不遺餘力地發展人的智力、開發大腦潛能,這就是我們通常說的“智育”。最後,我們再把人與其他動物做比較,發現動物“與它的生命活動是直接同一的,而人則再生產整個自然界”(馬克思語),也就是說,人能夠製造和使用工具並創造性地進行勞動。但是,如果我們再從其他方麵做比較進行思考,我們會立即發現:人類有“禮、義、廉、恥”等高尚而複雜的道德認知與情感,因而人類的行為有羞恥心和道德感;而動物隻具有“喜、怒、哀、樂”等原生性的動物性情感(當然人類作為動物具有但不止具有這些情感),因而動物的行為是沒有道德感的,這一點被古希臘哲學家、倫理學家和教育學家亞裏士多德看做是人與動物的最大區別。從倫理學的角度看,這正是把人稱為“高等動物”而把其他動物稱為“低等動物”的道德含義。由是觀之,我們也就自然而然地生發出了教育的第三大要義:教育的最根本目的就是要通過“德育”而努力成就“有道德的人”,就像我心目中的科學教育學之父赫爾巴特(他第一次將哲學、心理學和倫理學等學科知識與理論融入到教育學之中,他的貢獻大大超越了誇美紐斯)所說的那樣:“教育的唯一工作與全部工作可以總結在這一概念之中——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