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19世紀之後,西方學者們開始不僅在實踐上對大學實質性理念從根本上進行革新,而且真正開始從學理上展開對諸如高等教育哲學觀及其原理的研究,尤其深入涉及了與大學理念、目的、使命與功能等相關的主題。
一、19世紀上半葉的德國大學觀:大學是“教學與科學相結合”的理性共同體
在實踐上對大學進行變革的是德國大學,類似蘇格蘭大學,但它有關“大學是研究機構”的理想對世界的影響要遠比蘇格蘭大學深遠得多。盡管蘇格蘭的新型大學在18世紀把教學與研究結合起來,開近代大學之先河,對英格蘭和美國的新興大學產生了深遠的影響,但“德國大學的新思想與蘇格蘭大學的創新無任何關係,對它起影響的是法國大革命和1806年拿破侖打敗普魯士這一事件”[1]。也就是說,要想清楚了解19世紀中葉的德國大學改革,我們就不得不提到哈勒大學(University of Halle)及1806年10月“耶拿—奧厄斯泰特戰爭”。
早在1694年,弗雷裏克(Frederick)按照虔敬派原則建立哈勒大學,隨後他和德意誌啟蒙思想家與溫和理性主義者托馬西烏斯(Christian Thomasius),啟蒙哲學大師、神學家與數學教授沃爾夫(Christian Wolff),東方語言與宗教教授弗蘭克(August Francke)一起率先倡導了學術自由和教學自由,拆除了哲學、數學和自然科學之間的經院哲學障礙,將紳士教育迫切要求的知識與國家對文職人員的教育結合起來,使得哈勒大學“不僅是德國而且是歐洲第一所具有現代意義的大學”[2],成為“學術自由”的第一個發祥地,從而對德國乃至歐洲高等教育的現代化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在德國,到18世紀70年代後,功利主義、自然主義與新人文主義三大思潮在思想文化教育領域呈現百家爭鳴之勢。18世紀90年代,後者逐漸取得支配地位,新人文主義理想提倡培養具有古希臘精神的個性充分發展的人,“用希臘模式塑造你們自己”回**在大學的講堂。因而,新人文主義成為19世紀德國大學改革的主要思想資源,並在客觀上為“價值中立”與“學術自由”的最終製度化提供了必需的知識場域。在新人文主義者看來,大學具有一項專門學校與學術社團所缺乏的基本職能,能夠通過創造性思維的培養促進個體的發展,這為大學後來的研究型定位提供了思想基礎。康德、費希特、黑格爾則使德國形成了學術規範與唯心主義知識論之間的密切聯係。這樣,德國大學及其學者所探索和發展的知識,就僅僅成為一種純理論或邏輯性的知識。因此,在某種意義上說,這仍然是中世紀大學經院辯證法傳統在德國的遺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