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我們傳統上所期待的相反,在學院和大學中,管理與績效間不存在密切的聯係。
——羅伯特·伯恩鮑姆
一、大學管理的特殊性
大學既不屬於追求效率的經濟組織,也不是追求秩序與公平的行政組織,它屬於社會的第三部門,是一個規範性組織、文化組織、學術組織。具有組織目標多樣、組織結構鬆散等特征,這種組織特征反映在管理過程的諸多方麵,但筆者認為,其最突出的特點是大學管理存在“二元結構”,即“二元組織”結構、“二元權力”結構和“二元管理”結構。
(一)大學的“二元組織”結構:“學術結構”與“行政結構”
圍繞知識體係和學術專業形成的學術結構與圍繞資源管理和行政事務形成的行政結構形成了大學組織的基本結構。傳統大學的學術結構是以學術知識為核心,具有學術規範性的組織特性。秉承學術自由,強調學術活動的自主性和個體行為的選擇性,在本質上反對過多的外部幹預和約束。但是,隨著現代高等教育係統的複雜化與巨型化,在學術自由與自治傳統中形成的規範性組織特征的基礎上,科層管理也體現在大學的組織特征之中。現代大學組織離不開科層製,因為大學仍然和其他組織一樣要有效率與管理,同樣要求明確的行政等級製度和學術責權範圍以保證大學組織運行的有序化和高效率。“大學不是一般的學術團體,而是一個正式的社會組織,亦具備社會組織的基本特性,其內部存在著圍繞龐雜的規劃、人事、財務以及對外聯係等事務建立起來的,以滿足外部環境和內部資源合理優化要求為目的的科層化組織結構。隨著大學規模的不斷擴大,大學管理事務日漸龐雜,客觀上需要增加一定數量的管理機構和管理人員,由此帶來的是大學管理機構的科層化。”[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