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材是一種市場規模大、經濟效益高的特殊商品。說它特殊,首先體現在它的文化教育屬性,不同於普通商品,從開發到銷售各個環節都受到嚴格的限製和要求。電子教材的開發吸引了教育行政單位、出版機構、技術開發商、教育科研機構、試點學校等力量的介入,但在電子教材的市場模式尚未建立、收益不明朗的情形下,出版社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進行資源的整合與開發。電子教材當前還遠未進入征訂教材範圍,以發行傳統教材見長的新華發行集團等發行渠道目前仍對電子教材的發行持觀望態度,形成了“產品熱而渠道冷”的局麵。盡管如此,已有部分發行集團有所行動。據媒體報道,2012年,浙江省新華書店集團公司、雲南新華表示正在開展相關業務;鳳凰傳媒也在積極推進包含了課文的標準語音、動畫、名師講解視頻、學科輔助工具、設計製作工具等光碟形式的電子教材;內蒙古新華目前正在介入“人教版小學英語點讀筆”等周邊配套產品的宣傳和征訂調研中。適合中國數字出版的商業模式還有待摸索,以適應並推動電子教材的規模使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