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前文所述,新中國成立以後很長時期內,都采用“一綱一本”的統編教材方式,從1951年至1986年,國家教委委托人民教育出版社共編寫了7套全國通用中小學教材。1986年以後,中小學教材建設進行重大改革,教材編寫由“一綱一本”變為“一綱(標)多本”和“多綱(標)多本”。“一綱一本”時期,教材幾乎是教師和學生唯一的教學資源,有限的一些輔助性的參考書也是緊扣教材編寫而成,教材處於毫無競爭的絕對“霸權”地位,既是教學的依據,也是考試的依據,教材不由自主地扮演了教學的“聖經”、測試評價的“考經”角色。
在這樣的背景下,如果教育者缺乏科學的教材觀,盲目地仰視或藐視教材,教材會對教師的教和學生的學形成束縛,不能實現教材應有的價值。
(一)教材對教師教學的負麵影響
1.教材限製教學
我國在很長的曆史時期,教材是教學、考試的極其重要的依據,以至於出現把教學簡單化成為“教教材”“學教材”“考教材”的行為。教材被師生過分倚重甚至很大程度成為他們的依賴,教學也按照教材設定的框架和順序開展,一切都從教材出發並回歸教材,教師幾乎是拱手交出了主動性和決策權。這種狀況即使在國外發達國家也比較普遍。早期有研究發現,四年級學生82%的學科學習活動時間,都花在使用教材上。[33]教材在發揮積極作用的同時,無形限製了教師經驗、智慧的發揮,束縛了學生的批判學習能力和創造精神。
教學評價也或多或少步入了誤區:教材是評價教師教學的依據,教材上的知識點都能講清楚、說明白、重點突出、難點突破,這樣的教學就被視為成功的教學,這樣的教師就是高水平教師。相反,忽視教材、不落實教材、超越教材都可能受到懷疑、質疑和批評。導致有創新精神的教師也不敢“越雷池半步”,乖乖地回歸教材。久而久之,即使最初對教材有所抱怨的教師很多也逐漸適應,並安於這樣的現狀——因為教學變成相對簡單的“教書”行為,通常隻需經過一輪的磨煉之後,教師就能“得心應手”“應付自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