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機構都有自己的核心使命和核心價值,而其核心使命和核心價值,是這個機構存在的基本依據。企業的核心價值是通過為顧客創造價值,為股東賺取利潤;如果不能為顧客創造價值或者為股東賺取利潤,一家企業便失去存在的理由;政府機構的核心價值在於使用其掌握的公共權力和公共資源開展社會管理和提供社會服務;如果政府成為利用公共權力為內部成員謀取利益的機構,它也將失去存在的理由。大學的核心使命是教育和研究,核心價值是跟隨理性的指引追尋真理。完成核心使命和堅守核心價值,在任何情況下都應當是大學最優先考慮的事情。
(一)教育
提供高質量教育,是大學教育的基本任務。高質量教育以學生全麵發展為基本標準,在此基礎上,提高大學教育對社會需求的適應性。
作為公共組織,大學不應拒絕承擔一定政治責任,但承擔政治責任不能以降低教育質量為代價。政府和社會通常希望大學和其他教育機構加入“社會平權運動”,為促進社會平等做出貢獻。在美國,從20世紀60年代中期開始,幾乎所有的高等教育機構都或自願或被迫地參與了解決廣泛存在的種族不平等問題,主要做法是在招收學生和聘任教師時,優待少數族裔。結果,一些學校招收的少數族裔學生的平均成績經常比白人學生平均成績低一百多分。這個政策得到很多支持,也持續受到質疑,這些質疑有來自政治、法律方麵,也有來自教育學方麵。顯然,要求大學大幅度降低學術標準從特定群體招收學生,對大學提高教育質量有負麵影響,同時,這些以低標準入學的學生也會由於在大學學習中的失敗經曆而失去自信,還會損害這些群體畢業生的整體聲譽。
在中國,也有類似政策。目前,在中國大學招生中,錄取分數基本上呈現“中間高,東西低”的態勢。這是因為,東部地區由於高校數量多、招生名額多而錄取分數低;西部地區由於基礎教育水平低而錄取分數低;而中部地區由於人口多、招生數量相對少而錄取分數高,其間的差異也經常動輒上百分。這種招生政策顯然既不符合公平原則,也不利於大學提高教育質量。從平等和公平的角度看,低分錄取東部地區學生完全沒有合理性,增加西部地區青年接受大學教育的機會,應主要從提高該地區基礎教育水平著手,而大學招生政策,應以招收最具發展潛力的學生為要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