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高等教育效率、質量和適應性,為高等教育發展擴大資源基礎,是高等教育市場化的主要目標。
公共服務機構的低效率,一直備受公眾的指責,高等教育當然也無可幸免。高等教育的低效率也是一個不得不承認的事實。對於高等教育機構來說,政府的撥款永遠嫌少,但公共資源的使用效率,卻是一筆一直沒有算清楚的賬。由於高等教育管理的專業性,政府缺少有效的監督手段,也沒有相應的問責製度,高校甚至不需要對公共資金使用的效率承擔任何責任。成本控製本不是公共高等教育管理者的強項,曆來也未得到管理者的充分關注,造成寶貴的公共高等教育資源的閑置和浪費,公立高等教育的成本與私立高等教育相比居高不下。在我國,公立高校生均教育成本多在每年2萬元左右,一些高校更超過3萬元,而同時民辦高校的生均教育成本被控製在每年3000—8000元。盡管一些客觀原因(比如退休人員工資、教育條件和質量等)增加了公立高校的成本,但公立高校對教育資源的浪費也是一個不爭的事實。甚至公立高校也像政府一樣出現了職務犯罪。報載,2006年,高校集中的海澱區,法院受理的高校職務犯罪案件,無論是涉案量還是涉案人數,較之前年同期均增長近3倍,涉案高校多達14所,其中絕大部分為經濟犯罪。[1]不僅在中國,在其他國家也是如此。美國阿格西教育集團教務長傑克·薩爾茨(Jack Sites)評價說,美國新聞界要不是對高等教育懷有這麽高崇敬的話,就會發現一個令他們難以置信的現象,那就是腐敗、欺詐和管理不當絕對充斥著整個高等教育領域。[2]
許多研究都揭示,公共服務機構與私營企業組織相比的低效率,與公共服務機構自身特點有關。像高校這樣的公共服務機構,提供服務的過程專業性強,不易監控;結果的顯現需要的時間長,且影響其結果的因素複雜,不易評估;其服務受政治因素的影響,在一些情況下,效率不能成為唯一的目標。這些原因使得對這些機構的無論是戰略管理還是過程管理,都相對困難,低效率幾乎是不可避免的事實。然而,“新公共管理”致力於解決公共機構的低效率問題,它提倡的在公共管理中引入競爭機製和企業管理技術,雖然或許難以將公共機構的效率提高到私營企業的水平,但是,對它提出的原則和技術的適當應用,應對改善公共機構低效率的狀況有幫助。“對於大學教育來講,管理主義和市場化是不可避免的,其好處是能夠喚醒大學提高管理質量和管理專業化,更有效運用資源,提高本地大學教育的競爭力”[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