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自我認同的時間困境是伴隨著時代的變革和教育的變革而產生的。然而,人永遠在客觀的趨勢中擁有自由自主的選擇權。因此,教師自我認同時間困境的突破需要客觀環境與主體自我的共同變革和調整,需要製度的重建,從環境的角度給予教師時間上的自由,也需要教師自我的主體性重建,在自我的發現和實現之中,構建一種創造性的積極的存在,實現其生命應有的價值和色彩。
一、自由的時間——教師自我認同的製度重建
馬克思在《1857-1858年經濟學手稿》中談到,“時間是人的積極存在”“時間是人的發展空間”。然而,倘若沒有自由作為時間的內在品質,時間就會成為一種強有力的控製手段而構造無形的牢獄。因此,時間對於主體人的價值是通過自由這一品質實現的。因此,能否自由地擁有和使用時間是主體自我建立認同的關鍵。
時間作為一種剛性組織製度,決定著組織成員生活的狀態與質量。麥克·格蕾斯將組織內的時間分為時鍾時間和主觀時間,並且認為組織成員所體驗到的壓力和時間異化主要取決於成反比關係的兩個關鍵因素:①一個人服從時鍾時間的程度;②自我存在意識。一個人越傾向於體現和服從時鍾時間的機械/數字節拍,就越能感覺到在時間中自我存在的喪失。[1]也就是說,組織成員的自我存在依存於其對時間的自由主宰而不是單向度的機械服從。對於教師而言,其自我認同的建立同樣需要自由的時間作為保障。因此,教師自我認同的建立需要對學校組織中的時間製度做有效調整。這種調整包括兩個方麵:一是在時間的量上保證教師擁有屬於自己的自由時間;二是在質上保證教師擁有自由支配和使用時間的主體權利。也就是說,學校不能無限製地延長和占用教師的工作時間,教師在工作之餘的私人時間應該得到應有的尊重,學校不能以各種額外雜務的分配和布置使教師的私人時間不斷被擠壓和占用。此外,教師在學校的工作時間不應該被無邊界地監督和控製,教師應該得到應有的信任和尊重去自由地使用個人時間。隻有信任才能喚起被信任的品質,教師應該在一種信任的組織環境中擁有自由的時間。也就是說,學校組織中的時間製度的設計和重建應該基於積極的人性假設和一種教育應有的人文情懷,相信人的尊嚴應該通過時間的自由得到尊重,信任教師對於時間的自由使用權利與能力,隻有這樣才能恢複教師內在的尊嚴感和被信任感,才能使教師的自我以一種積極而舒展的方式存在,才能使教育過程擁有自由的品質和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