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科南特的教師教育思想
1961年,在卡內基基金會的資助下,科南特等人曆時兩年對當時美國22個州77所教師教育機構,以及16個人口總數占到美國2/3的州的教師資格政策的展開調查。研究報告在1963年以《美國教師教育》為題出版成書。該書的主要觀點仍然是否定教育科學的存在及其對教師教育的意義,要求加強未來教師對學術學科的學習,但是,比起貝斯特和科爾納,科南特在書中的語氣相對比較溫和。
科南特認為教育學教授和文理學科教授都應該為教師教育的糟糕狀況負責。對於教師到底應該學什麽、通過什麽方式來學會教學這個問題,科南特在分析當時教師教育項目實施情況的基礎上,提出注重學術知識培養的教師教育改革理念。
(1)教師專業教育的知識基礎:學術學科知識
對於“有沒有教育科學”這個問題,科南特同意在他之前的那些批評者的意見,即“教育科學”在很大程度上是虛妄的幻想。通過對教師教育機構開設的教育課程的考察,科南特總結道:“教育學科教授們還沒有發現他們公認學校教師應當具備的、並且在師範生開始當專任教師之前必須掌握的一套共同的知識,這些教授們對此也沒有一致的意見”[38]。因此,他反對當時教育學教授所持有的教育科學觀,即相信有一種教育理論已經發展完備,比得上自然科學的理論。
科南特認為像教學這樣的實際工作,既需要據以做出預測性通則的學科,也需要據以做出價值判斷的學科。他認為“談論一門正在發展中的教育科學,不如談論跟教師勞動有關的學術性科目。換言之,我要研討的將是學術性科目——可以稱之為各門教育科學或教育學科——而不是一門教育科學或教育學科。”[39]可見科南特將教育視為依賴於其他學術學科的應用領域,教育自身並不是獨立的社會學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