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規劃綱要》明確提出,今後十年,我國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指導思想要“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實施科教興國戰略和人才強國戰略,優先發展教育,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建設人力資源強國”,為教育改革與發展提供了方法論指導,同時指明了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根本方向和所承擔的價值使命。在上述思想的指導下,《教育規劃綱要》明確提出二十字工作方針,即“優先發展,育人為本,改革創新,促進公平,提高質量”,從總體上規劃了今後十年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戰略地位、根本要求和核心任務。這二十字方針彼此之間是存在內在聯係的,是一個整體,也需要作為一個有機聯係整體來加以理解和把握。“優先發展”反映了教育事業的戰略地位,是各級政府處理教育事業發展與其他經濟社會事業發展關係的總體要求,強調了教育事業發展的政治、政策和條件保障,強調把支持和發展教育事業納入整個社會發展總體戰略中加以考慮和規劃;“育人為本”是對教育事業提出的根本要求,反映了教育活動不同於其他社會實踐活動的根本特性、價值取向和目的追求;“改革創新”是教育事業發展的強大動力,是解決現實教育生活中存在的各種各樣矛盾和問題,建立一個充滿生機和活力的、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代教育體係的根本途徑;“促進公平”是國家的基本教育政策,體現了社會主義教育的核心價值原則和價值追求,也是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回應社會輿論中對各種教育不公平抱怨的緊迫任務;“提高質量”是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核心任務,是基本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和進入高等教育大眾化時代之後我國教育事業發展亟待解決的重大戰略性課題,也是滿足人民群眾對優質教育需求、建設人力資源強國的必由之路。深刻領會製定《教育規劃綱要》的指導思想和工作方針,把握它們的時代性、全局性和針對性,是學習宣傳和貫徹實施《教育規劃綱要》的重要思想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