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規劃綱要》明確提出,今後十年我國職業教育事業改革與發展的戰略目標是:“到2020年,形成適應發展方式轉變和經濟結構調整要求、體現終身教育理念、中等和高等職業教育協調發展的現代職業教育體係,滿足人民群眾接受職業教育的需求,滿足經濟社會對高素質勞動者和技能型人才的需要。”職業教育,國際上目前的通稱是技術與職業教育和培訓(TVET),是現代國民教育體係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組成部分。改革開放以來的三十餘年間,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職業教育。1985年《中共中央關於教育體製改革的決定》將調整中等教育結構、大力發展職業技術教育作為我國教育體製改革的一個重點。2005年《國務院關於大量發展職業教育的決定》指出:“大力發展職業教育,加快人力資源開發,是落實科教興國戰略和人才強國戰略,推進我國走新型工業化道路、解決‘三農’問題、促進就業再就業的重大舉措;是全麵提高國民素質,把我國巨大人口壓力轉化為人力資源優勢,提升我國綜合國力、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途徑;是貫徹黨的教育方針,遵循教育規律,實現教育事業全麵協調可持續發展的必然要求。”為了實現上述的今後十年職業教育事業改革與發展的目標,《教育規劃綱要》提出了四大舉措:大力發展職業教育、調動行業企業的積極性、加快發展麵向農村的職業教育、增強職業教育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