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解讀

一、基本普及高中階段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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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規劃綱要》規定:“到2020年,普及高中階段教育,滿足初中畢業生接受高中階段教育需求。”這是建設人力資源強國和創新型國家的需要,也是社會發展與個體發展的現實要求。高中階段教育是整個國民教育體係的重要環節,也是個人發展的十字路口,基本普及高中階段教育不僅可以大大促進我國人力資源水平的提升,對於整個國民教育體係的改進與提高都具有重大意義。

(一)普及高中階段教育的戰略意義

1.普及高中階段教育是實現我國建設人力資源強國戰略目標的重要保證

當前,經濟全球化趨勢深入發展,科技進步日新月異,人力資源狀況將決定國際產業分工的基本格局。我國人力資源水平仍不能支撐提高國家綜合實力和國際競爭力的需要。2009年,我國主要勞動年齡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9.5年,遠落後於美國、英國的12.7年,日本的12.6年,德國的13.4年及韓國11.7年的水平。我國在普及九年義務教育之後,需要大力發展高中階段教育來提升人力資源的總體水平。否則,人力資源水平跟不上,到2020年要達到中等發展國家的目標就難以實現。在世界快速發展的趨勢麵前,可能失去發展的機會,在國際產業調整麵前可能失去有利的地位。高中階段教育在教育體係中處於承上啟下的重要階段,承擔著提供義務教育階段後更高層次基礎教育的任務。同時,高中階段教育要為高等教育輸送高質量的人才,為社會各行業輸送較高水平的勞動力。在建設信息化社會與學習型社會的背景下,具有高中階段教育水平已經成為個體進入勞動力市場、參與社會活動的基本要求。因此,普及高中階段教育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現實要求,也是到2020年實現我國主要勞動年齡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達到11.2年的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