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解讀

三、減輕中小學生過重課業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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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以來,學生課業負擔過重一直是我國基礎教育中久治不愈的痼疾,是困擾基礎教育的主要問題。《教育規劃綱要》中將“減輕中小學生課業負擔”作為義務教育的一項重要發展任務,明確提出要減輕學生的日常課業負擔,把學生從繁重的課業負擔中解放出來,使學生生動活潑健康的成長。

(一)問題提出的曆史背景

我國中小學生課業負擔過重的問題由來已久,20世紀50年代就提了出來。毛澤東同誌及周恩來同誌曾明確提出要減輕學生的課業負擔。改革開放以來,國務院又多次發布過減輕學生課業負擔的意見和指示,國家教育行政部門也接連多次發布過“減負”的文件。

最初的減負是針對課程多、教材難,教學水平低,不重視學生身體健康等方麵而采取措施。如1955年教育部發布的《關於減輕中小學生過重負擔的指示》。20世紀60年代,教育部在《關於克服中小學生負擔過重現象和提高教育質量的報告》中指出,中小學生負擔過重的現象突出表現有三多:課程門類多、課外作業多、測驗考試多。相應的措施就是減少課程,進行教學改革,改進教學方法。20世紀80年代,原國家教委頒布《關於減輕小學生課業負擔過重問題的若幹規定》強調:“學生課業負擔過重,是當前許多小學生存在的一個突出問題。解決的關鍵在於引導小學教育工作者端正教育思想,堅持全麵育人,在提高教育質量上下工夫。”這個時期的學生負擔過重問題主要是針對課程深、難、重,高考的壓力以及片麵追求升學率而提出的。

進入90年代後,學生負擔問題再次引起社會的關注。1993年,國務院頒布《中國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明確規定:“繼續減輕中小學生過重的課業負擔,尊重學生的人格,遵循學生身心發展規律。”1993年,原國家教委隨即發布了《關於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過重課業負擔、全麵提高教育質量的指示》。1999年,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教育改革、全麵推進素質教育的決定》中指出,減輕中小學生課業負擔已成為推進素質教育中刻不容緩的問題,要切實認真加以解決。2000年教育部就這一問題專門下達了《減輕中小學生過重負擔的緊急通知》,提出了迅速落實減輕中小學生過重負擔的六項措施。2004年,麵對“學習時間過長、家庭作業太多、休息時間不足、書包越背越重等等過重的課業負擔”,教育部提出新形勢下“減負”的“五堅持、五不準”,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小學嚴格執行。2005年教育部工作要點中提出深入推進新一輪基礎教育課程改革,著力提高教學質量,切實減輕學生課業負擔。總之,20世紀90年代以來,“減負”是為了更好地在推進素質教育,全麵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培養德智體全麵發展的人而進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