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規劃綱要》將“實現更高水平的普及教育”作為一項重要的戰略目標,並提出義務教育階段要“鞏固提高九年義務教育水平”“全麵提高教育質量”的宏偉目標和任務。
(一)問題提出的針對性
普及和實施義務教育,是現代生產和現代社會政治生活的客觀要求。高質量地普及義務教育是我國新時期提出的一項重要任務,它是針對由普及義務教育轉向強調內涵式發展、教育質量的提高而提出來的。
我國在普及義務教育的過程中,經曆了以下幾個階段。
第一個階段是普及初等教育。新中國成立之初提出普及小學教育的任務,直至1978年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普及教育事業才得以順利進行。1985年,全國適齡兒童入學率為95.9%,初中階段毛入學率為36.76%,占全國總縣數36.6%的地區普及了初等教育。[11]整體上看,中小學教育的發展水平還不高,而且也缺乏法律的保障。
第二個階段是普及九年義務教育,並將普及九年義務教育納入了法製軌道。1986年的《義務教育法》頒布,標誌我國從此確立了普及義務教育的製度,使小學初中教育進入到依法普及的新階段。首先,國家出台了一係列政策、文件,規範了義務教育普及的目標、步驟,檢驗的措施。如1993年的《中國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中提出到20世紀末“全國基本普及九年製義務教育”的目標。1993年發表的《關於下發〈普及九年製義務教育評估驗收辦法〉等三個文件的通知》和1994年頒布《國家教育委員會關於頒發〈普及義務教育評估驗收暫行辦法〉的通知》,對“普九”的評估和驗收作了規定和部署。1994年《國家教育委員會關於在九十年代基本普及九年製義務教育和基本掃除青壯年文盲的實施意見》中提出了2000年實現“普九”的目標、原則和步驟。其次,國家對弱勢群體的義務教育采取支持政策。1995年起,教育部、財政部共同組織實施了“貧困地區義務教育工程(1995—2000)”,這是新中國成立以來中央財政教育專項資金投入規模最大的全國性教育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