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解讀

第四章 實現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不斷提高義務教育質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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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務教育水平的高低,決定著一個國家國民的整體素質,決定著一個國家的未來發展,決定著一個民族的榮辱興衰。義務教育是國民教育的基礎。人人接受平等、高質量的義務教育,是全體公民所具有的基本權利。《教育規劃綱要》闡明了未來十年義務教育的目標,即“到2020年,全麵提高普及水平,全麵提高教育質量,基本實現區域內均衡發展,確保適齡兒童少年接受良好義務教育”。

進入21世紀以來,我國教育事業正逐步實現由數量增長向內涵發展的轉變。高質量地普及義務教育的水平,應是未來基礎教育的重要任務。《教育規劃綱要》明確提出,在“鞏固義務教育普及成果”的基礎上,實現義務教育質量的提高。均衡發展是義務教育的戰略性任務。

《教育規劃綱要》要求:“建立健全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保障機製。推進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均衡配置教師、設備、圖書、校舍等資源。”同時將“縮小校際差距、城鄉差距、區域差距”作為實現均衡發展的重要的措施。

過重的課業負擔不但嚴重損害了青少年身心健康,而且製約著素質教育進程的順利實現。因此,《教育規劃綱要》強調“減輕學生課業負擔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政府、學校、家庭、社會必須共同努力,標本兼治,綜合治理”。要求政府和學校必須製訂具體的減負措施,把“減負落實到中小學教育全過程,促進學生生動活潑學習、健康快樂成長。率先實現小學生減負”。

家庭教育作為學校教育的補充,對青少年的教育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為此,《教育規劃綱要》不僅明確了家庭教育的價值,而且提出了具體措施,要求“家長要樹立正確的教育觀念,掌握科學的教育方法,尊重子女的健康情趣”,同時發揮家庭教育的優勢,加強與學校教育的合作,共同“減輕學生課業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