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解讀

第二十一章 加強組織領導[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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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規劃綱要》明確提出,要加強黨和政府對教育工作的領導,“各級黨委和政府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把推動教育事業優先發展、科學發展作為重要職責,健全領導體製和決策機製,及時研究解決教育改革發展的重大問題和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要把推進教育事業科學發展作為各級黨委和政府政績考核的重要內容,完善考核機製和問責製度”。這是教育事業在新的發展形勢的大背景下,加強黨和政府對教育工作的領導總的指導思想,指明了要加強黨和政府對教育工作的領導我們首先必須解決指導思想、責任義務、體製機製與製度建設等方麵重大的認識問題,這些認識問題的解決是保證教育改革順利推進,保證教育事業優先發展、科學發展的思想準備和理論基礎。為此《教育規劃綱要》中明確提出了加強黨和政府對教育工作的領導的途徑和方法,指出“要把教育係統黨組織建設成為學習型黨組織。堅持用發展著的馬克思主義武裝黨員幹部,教育廣大師生。”在途徑上,學習型黨組織的建設為新形勢下黨組織的發展創建指明了方向,引導一種不斷創新和積極進取的新觀念,建立持續學習的組織文化去進行黨組織的再造;在方法上強調健全各級各類學校黨的組織,加強學校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隊伍建設,進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係的教育,不斷提高思想政治素質、辦學治校能力;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用人標準,選拔任用學校領導幹部;加大學校領導幹部培養培訓和交流任職的力度。在此基礎上《教育規劃綱要》中明確提出了加強黨和政府對教育工作的領導的最終目的是切實維護教育係統和諧穩定與發展,促進安全和諧校園的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