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效市場理論
證券市場的投資者包括機構投資者和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雖然擁有龐大的資產,但是不能壟斷整個證券市場,個人投資者仍可以通過各種手段在證券市場中獲利。投資者在證券價格被低估時購買證券,使證券供不應求價格上漲;在證券價格被高估時出售證券,使證券供大於求價格下跌,結果使證券價格跟價值一致,就是說證券市場屬於有效市場。
當證券價格能夠充分地反映投資者可以獲得的信息時,證券市場就是有效市場,即在一個有效市場中,每種證券的價格完全、迅速地反映了可得到的信息,市場價格根據信息很快調整,無論選擇何種證券,投資者都隻能獲得與投資風險相當的正常收益,不能得到超額收益。
【小貼士】
有效市場理論
有效市場理論(Efficient Markets Hypothesis,EMH)始於1965年美國芝加哥大學著名教授尤金·法瑪(Eugene Fama)在《商業學刊》(Journal of Business)上發表的一篇題為《證券市場價格行為》的論文。並由尤金·法瑪於1970年深化並提出的。“有效市場理論”起源於20世紀初,這個假說的奠基人是一位名叫路易斯·巴舍利耶的法國數學家,他把統計分析的方法應用於股票收益率的分析,發現其波動的數學期望值總是為零。
根據法瑪的論述,在資本市場上,如果證券價格能夠充分而準確地反映全部相關信息,便稱其為有效率。也就是說,如果證券價格不會因為向所有的證券市場參加者公開了有關信息而受到影響,那麽,就說市場對信息的反映是有效率的。對信息反映有效率意味著以該信息為基礎的證券交易不可能獲取超常利潤。有效市場理論實際上涉及兩個關鍵問題:一是關於信息和證券價格之間的關係,即信息的變化會如何影響價格的變動;二是不同的信息(種類)會對證券價格產生怎樣的不同影響。法瑪定義了與證券價格相關的三種類型的信息:一是“曆史信息”,即基於證券市場交易的有關曆史資料,如曆史股價、成交量等;二是“公開信息”,即一切可公開獲得的有關公司財務及其發展前景等方麵的信息;三是“內部信息”,即隻有公司內部人員才能獲得的有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