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證券投資理論與實務

一、證券投資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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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場經濟環境

證券投資活動是一種典型的市場活動,它是建立在投資者完全自主決策的基礎之上的。因此,成熟的市場經濟環境和市場機製是證券投資的基本前提和條件。缺乏這一條件,就不可能有正規的資本市場和貨幣市場,也就缺少可供人們投資選擇的金融工具或有價證券,人們更難以根據金融工具的風險與收益狀況作出投資決策。金融市場發展了,不僅有價證券種類會日趨豐富和多樣化,而且還會培養和增強人們的金融意識,從而使證券投資活動日趨活躍和創新。20世紀90年代初,滬深交易所剛成立時,共有十多家上市公司,總市值小的可憐;到2013年年底,境內包括創業板在內的多層次資本市場共有兩千多家上市公司,證券化比率也曾接近100%。此外,國庫券、企業債券、金融債券、基金以及各種商業票據等都有了相當大的市場規模。

(二)居民收入狀況

穩定的、較高的居民收入也是證券投資的一個重要條件。因為居民收入狀況直接決定著家庭剩餘資金的多少。當家庭的平均收入很低時,絕大多數家庭沒有資金剩餘,所以投資成了少數人的追求,即使有金融市場,投資也難以活躍。改革開放前的1978年,在計劃經濟體製和居民普遍低收入的雙重約束下,我國居民幾乎沒有金融資產,能擁有的銀行儲蓄存款餘額亦低得可憐,當時的GDP為3624.1億元,人均隻有378.6元,全國居民儲蓄存款僅210.6億元,人均隻有22元。改革開放後,經過三十多年的建設和發展,國家的綜合實力和居民的家庭收入水平發生了巨大的變化。早在2009年,我國GDP總量就達到335353億元,人均GDP接近3800美元,城鄉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達17175元,居民擁有的金融資產規模已達到一個相當高的水平。隨著居民家庭收入水平的提高和家庭剩餘資金的迅速增加,居民投資理財的意願日益濃厚,證券投資現已成為眾多家庭特別是城鎮居民的迫切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