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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商業銀行的信貸、國際金融管理與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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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是商業銀行資產運用和經營的最基本形式,也是商業銀行收益最主要的來源。商業銀行吸收的存款扣除了留存法定準備金和超額準備金外,都可以將其以信貸的方式加以運用。既可以使自身獲得經營收益,又能滿足微觀經濟體的融資需求;對整個宏觀經濟的發展也起到發動機及引擎的作用。

一、商業銀行信貸的政策與程序

為了控製風險、保障贏利水平,商業銀行通常會製定相應的信貸政策,並對貸款流程進行管理。信貸政策和程序作為基本的操作規範,可以使其合規、有效地運用資金,預警和控製經營風險,平衡好風險與贏利的關係。信貸政策的製定應當遵循以下四個原則。

第一,信貸政策必須具備框架和內容的合法性。銀行信貸政策的製定一定要受到法律、法規及監管機構的限製,如存貸款比例、資本充足率、貸款期限的分布、單筆或集團信貸的上限規定等要素。

第二,信貸政策要具有風險規避性。銀行應根據自身的資本充足狀況、風險承受能力等因素來製定貸款發放規模、貸款期限、品種、貸款擔保要求等相關規定,以使其信貸風險掌握在可控製的範圍內。

第三,信貸政策要具有權力製衡性。銀行在製定信貸政策時應對盡職調查、盡職審查、盡職審批的具體權限做出明確規定,各部門、崗位和領導人隻能在自身的權限內按照程序司職於貸款授信工作,特殊情況則必須交由集體討論決定。

第四,信貸政策要具有程序明確性。信貸政策一定要以書麵形式明確其內容、要求及流程等,相關人員必須嚴格按照製度設計進行項目的盡職調查、審查、審批和出賬。

(一)信貸政策的內容

銀行信貸政策的內容具體包括:貸款的目標客戶、貸款的分級授權、貸款的期限和結構、貸款的規模控製、信貸集中的風險管理、貸款定價、貸款擔保政策、信貸檔案的管理、關係型貸款的處理、貸款的審批程序、貸款的貸中和貸後監督、貸款質量的評價、逾期貸款和壞賬的處理等。以下我們就信貸政策的最核心內容進行詮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