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信用社、農村合作銀行和村鎮銀行是全國分支機構最多、從業人員最多以及在鄉村城鎮中分布最為廣泛的農村社區性金融機構,也是向“三農”經濟提供金融服務的核心力量。由於農村合作銀行、村鎮銀行與農村信用社同為農村社區性金融機構,其服務對象、經營業務和管理模式基本類似,所以本章主要介紹農村信用社的經營與業務管理,為農村合作銀行和村鎮銀行的經營與業務管理提供參考借鑒。
一、農村信用社的經營業務與內涵
農村信用社的經營業務大體上與一般的商業銀行相同,可以區分為負債業務、資產業務和中間業務,但其中間業務種類比較少。不同產權組織形式的農村信用社,開展業務的水平是不同的;有些業務發展得已經比較成熟,但有些業務可能才剛剛起步。隨著“三農”經濟的發展和國家推動城鎮化進程,農村信用社提供的服務將會越來越完善。
(一)農村信用社的負債業務
農村信用社的負債業務主要是指農村信用社的資金來源,包括吸收來的各種存款、各種借入資金、金融機構往來資金、發行金融債券、各種應付和預收等經營性負債業務以及其他負債。
1.常規負債業務
農村信用社的常規負債業務具體包括:存款業務、金融機構往來業務和經營性負債業務三方麵內容。
(1)存款業務
存款是企業對存款人的一種以貨幣表示的債務,是農村信用社最主要的負債業務,也是農村信用社籌集資金的主要手段之一。對應存款業務必須開立其存款賬戶,而存款賬戶是農村信用社把集中起來的社會閑置資金,根據不同要求按會計科目分類並在賬簿中按類別開立的戶頭,是辦理信貸、結算、現金收付業務的前提條件,也是反映、監督農村信用社各部門、各存戶資金活動的管理工具。根據《銀行賬戶管理辦法》的規定,將賬戶分為基本存款賬戶、一般存款戶、臨時存款賬戶和專用存款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