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租賃是解決中小、微型企業融資困難,促進其技術改造和設備升級換代最有效的途徑之一。本節通過對現階段我國各類企業在融資租賃方麵存在的諸多問題,以及擔保機構如何與融資租賃相銜接並對應開展擔保業務的相關問題進行多方位論證,探索今後其發展的基本路徑與對策。
一、我國開展中小、微型企業融資租賃業務現存的問題
隨著我國資本市場的逐漸成熟,融資方式呈現多元化趨勢,銀行信貸、債券、股票、基金等籌資方式日趨成熟。而作為五大金融支柱(銀行、證券、保險、信托、租賃)之一的融資租賃業務在我國卻步履維艱,尤其是針對中小、微型企業的融資租賃業務更是處於待開發階段。
國家統計局公布的資料表明,目前我國融資租賃的全口徑市場滲透率遠遠低於西方發達國家的數值,2003年僅為2.96%,2004年僅為2.55%,2005年僅為3.17%。而單從融資租賃在設備購買的市場滲透率(租賃交易總額占固定資產投資總額的比率)來看,美國為30%,德國為18%,日本為8%,發達國家平均的市場滲透率為15%~30%。2009年中央確定了總投資四萬億元擴大內需的計劃,但是利用融資租賃方式進行投資的規模仍然很小。這說明我國融資租賃業並未真正地發揮其優勢。同時也說明了占絕對比重的我國中小、微型企業在融資租賃的需求和應用方式上也存在著禁區或盲區。這主要有以下四方麵原因。
第一,信用缺失是導致我國中小、微型企業融資租賃難的根本症結。信用缺失是困擾我國融資租賃界的一大難題。業內人士指出,由於信用體係不完善,一些企業在租賃過程中拖欠租金現象十分嚴重,導致租賃公司資金周轉不靈並造成大量壞賬。統計結果表明,我國租賃業壞賬率一度高達30%左右。中小、微型企業與大企業相比信息不透明,而提供的信息基本也是極度粉飾化的。在廣義信用缺失條件下,租賃公司通過一般的渠道很難獲得中小、微型企業的基本麵信息,對其授信與大企業相比風險控製成本畸高。同時,中小、微型企業在無序的惡性競爭中滋生的信用缺失鏈,令租賃公司一般不敢貿然對其提供融通資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