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金融機構管理與融投資、理財服務

第四章 信托投資公司的管理與融投資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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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投資公司是以受托人的身份、代人理財的金融中介服務機構,它與銀行、保險、證券、風險投資、期貨、融資租賃等並稱為現代金融業的中流砥柱。我國信托投資公司的主要業務範圍包括經營資金和財產委托、代理資產保管、金融租賃、經濟谘詢、證券發行以及直接投資等。根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清理整頓金融性公司的要求,目前主要司職於信托、投資和其他代理業務;少數確屬需要的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可以兼營租賃、證券業務和發行一年以內的專項信托受益債券,用於進行有特定對象的貸款和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