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例】
某美容院裏發現了一具屍體。17歲打工妹小潔,頭南腳北橫臥在店裏,全身**,**掛在右腳腳踝處,脖子上有明顯掐痕。偵查員發現,在案發現場屍體邊的按摩**,小潔的工作服被整齊地疊放著,似乎並不像是被人強行脫下的。經法醫鑒定,小潔的死亡原因是機械性窒息死亡,也就是扼頸窒息死亡的,且沒有被侵犯過的痕跡。經查,店鋪收銀櫃台被撬開,近3000餘元營業額不翼而飛。美容院門鎖完好,凶手是怎麽進出作案現場的?而相鄰理發店的店鋪門鎖被撬壞,店鋪內的天花板吊頂也被拆開了,吊板懸掛在頂上。偵查員還原木質樓梯位置發現,兩家店雖然有一牆之隔,但吊頂天花板竟然是相通的。偵查人員在偵查實驗中曾爬上去嚐試過,吊頂無法承受成年男性體重。偵查實驗失敗。後經過進一步偵查,發現為店鋪做過裝修的施工人員張某嫌疑最大。他說,“我曾在美容院裝修過,所以知道這個秘密。而且,吊頂上麵有龍骨,我一眼就認出主龍骨和副龍骨,哪些可以承重,哪些不可以承重,我都知道。我從理發店到美容院隻用了10分鍾。”而偵查員再次爬上天花板通道采集關鍵證物花了比張某多3倍的時間,整整爬了45分鍾,才到達美容院底樓廚房的檢修口。
一、偵查實驗筆錄概念與特征
偵查實驗筆錄,是指偵查人員記錄偵查實驗過程的筆錄。所謂偵查實驗,是指為了查明在某種條件下的某種情況、某種行為能否發生而按照原來的環境、條件進行模擬實驗的一種偵查活動。《刑事訴訟法》第133條規定,“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時候,經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進行偵查實驗。”“偵查實驗的情況應當寫成筆錄,由參加實驗的人簽名或者蓋章。”
偵查實驗主要解決以下問題:(1)確定在一定條件下能否聽到或者看到;(2)確定在一定時間內能否完成某一行為;(3)確定在什麽條件下能夠發生某種現象;(4)確定在某種條件下某種行為和某種痕跡是否吻合一致;(5)確定在某種條件下使用某種工具可能或者不可能留下某種痕跡;(6)確定某種痕跡在什麽條件下會發生變異;(7)確定某種事件是怎樣發生的,也就是通過偵查實驗對人的視覺、聽覺、嗅覺、觸覺等感知能力,機動車輛等機器設備的性能標準、作案工具、物質和痕跡的種屬,某種情況下人的行為能力、作案時間、物質物理性能、物質化學性能等內容進行驗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