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律職業倫理

四、稱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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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稱職的法官,除了需要具備法律基本素質,還要有高度的司法職業道德。法官隻有在不斷改造客觀世界的同時,校正自己的主觀世界和價值觀念,自覺抵製拜金主義、享樂主義,用自己的實際行動贏得人民的信任。法官的稱職表現在以下多個方麵。

(一)忠誠於司法事業

法官應當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忠於黨、忠於國家、忠於人民、忠於法律,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和捍衛者。法官應當堅持和維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製度,認真貫徹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尊崇和信仰法律,模範遵守法律,嚴格執行法律,自覺維護法律的權威和尊嚴。法官應當熱愛司法事業,珍惜法官榮譽,堅持職業操守,恪守法官良知,牢固樹立司法核心價值觀,以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為己任,認真履行法官職責。法官應當維護國家利益,遵守政治紀律,保守國家秘密和審判工作秘密,不從事或參與有損國家利益和司法權威的活動,不發表有損國家利益和司法權威的言論。《法官職業道德基本準則》第二章規定了關於忠誠司法事業的原則性要求。第4條規定:“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忠於黨、忠於國家、忠於人民、忠於法律,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和捍衛者。”第5條規定:“堅持和維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製度,認真貫徹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尊崇和信仰法律,模範遵守法律,嚴格執行法律,自覺維護法律的權威和尊嚴。”第6條規定:“熱愛司法事業,珍惜法官榮譽,堅持職業操守,恪守法官良知,牢固樹立司法核心價值觀,以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為己任,認真履行法官職責。”第7條規定:“維護國家利益,遵守政治紀律,保守國家秘密和審判工作秘密,不從事或參與有損國家利益和司法權威的活動,不發表有損國家利益和司法權威的言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