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確侵權責任的歸責原則以後,接下來要討論的問題就是侵權責任的承擔方式。侵權責任的承擔有多種方式,例如我國侵權責任法就規定了承擔侵權責任的八種具體方式。其中,損害賠償是最廣泛的責任承擔方式,我們的討論也將集中於此。
損害賠償能夠實現侵權法的兩大功能:補償與預防。如前所述,侵權法的經濟本質在於通過侵權責任將侵權行為的外部效應內部化。損害賠償的侵權責任方式首先解決了侵權行為的外部性,補償了受害人的損失,使其恢複到未受損害時的效用水平。其次,損害賠償給侵害人施加了侵害成本,影響到侵害人的預期,能夠有效預防損害的發生。但是,損害賠償是否能夠發揮侵權法的兩大功能,取決於損害賠償計算的準確性。如前所述,法院在估計損害成本上的錯誤可能扭曲侵害人的預期預防。因此,盡量準確地估算損害賠償金是重要的。經濟學為損害賠償金的確定提供了幫助。通常,為了將侵權行為的外部效應內部化,賠償應當是補償性質的。但是對於某些故意侵權行為,法律設置了懲罰性損害賠償製度,以對此類侵權行為進行遏製。我們對這兩種性質損害賠償的確定分別加以討論。
一、補償性損害賠償
(一)財產的損害賠償
經濟學中的無差異方法可以為財產的損害賠償計算提供支持,無差異是指受害人受到損害並得到賠償與未受到損害時的效用沒有差異。此時,侵害人的補償就是完全的。受害人的效用獲得恢複,同時,侵害人也內部化了其侵害成本。侵權法的補償和預防功能得以實現。
我們可以用效用函數和無差異概念來計算損害賠償金額。如果受害人的效用函數能夠被觀察到,我們就可以從受害人的無差異曲線上直接讀出賠償金。但是在現實生活中,受害人的效用函數往往不能被觀察到,因而不能從無差異曲線中直接讀出效用損失。然而,需求和供給可以被觀察到,我們可以通過變通的方法,將效用與需求和供給相結合,引入一種特殊需求曲線來計算財產的損害賠償額。我們將這種特殊需求曲線稱為不變效用需求曲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