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大學主要有四大功能,即人才培養、科學研究、服務社會、傳承創新。人才培養是大學的核心工作;科學研究是大學的重要職能,也是人才培養的重要載體;服務社會是人才培養和科學研究功能的延伸。
(一)人才培養是大學的核心功能
現代大學製度延綿800多年,其間受到社會各種力量的影響,經曆了深刻的變化,但大學作為教師和學生學習共同體的本質沒有變,培養人才始終是大學的首要功能。
長期以來,我國大學教育遵循馬克思主義關於人的全麵發展的理論,確立了大學工作的核心是通過教育促進學生全麵發展。最近頒布的《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再次強調,人才培養是大學工作的中心。近年來,我國高等教育在如何培養人才上進行了不懈探索,借鑒發達國家的有益經驗,逐漸擺脫了傳統、單一的精英教育模式,實現了精英教育和大眾教育並重,人才培養的內涵更加豐富。當前,隨著知識經濟、信息經濟的快速發展以及各國綜合國力競爭的日益激烈,高等教育培養各類人才的任務更加艱巨。這就要求大學充分履行職能,積極為公民提供公平的接受高等教育機會,為其中的佼佼者提供專業的學習和訓練場所。
(二)科學研究是培養人才的重要途徑
技術發明和科學研究是大學的重要功能,但這一功能不能脫離人才培養而獨立存在。明確賦予大學具有科學研究的功能始於德國。19世紀初,一批受新人文主義影響的德國思想家、教育家如洪堡、費希特等,力圖使國家從普法戰爭失敗的陰影中重新崛起,著手建立柏林大學等一批以科學研究為主要功能的新大學,強調通過科學研究和科學發現獲得知識是大學的重要功能。但洪堡等人並不認為科學研究是大學的最終目標,認為科學研究隻是培養人才的重要方法和基本手段,大學要通過科學研究為國家培養全麵發展的人才。英國的牛津、劍橋等世界知名大學也踐行了同樣的理念:科學研究之所以是大學的重要活動,是因為它能夠對教學進行及時補充和更新。美國雖然繼承了德國大學的模式,形成若幹研究型大學,但依然保留了以科學研究促進人才培養的傳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