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上進的學生,每個孩子都希望自己成為學習標兵,成為同學的榜樣,受到家長和老師的讚揚,得到學校的表彰。東子也讀過幾年書,學習成績也還可以,但卻從未獲得過什麽榮譽稱號。我雖然也希望得到這樣的獎勵,受到這樣的表彰,可這樣的殊榮一直離我較遠,在我遠離校園做了家長後,這樣的獎勵與表彰卻離我越來越近。這,自然得益於我那可愛的女兒。
依依在幼兒園時,就不斷地獲得這樣那樣的獎勵,每年都有獎狀和證書捧回家。到上了小學,孩子更來勁了,第一學期期末考試,依依就獲得了班級第一名,學校為各班第一名照了頭像,掛在學校走廊裏的光榮榜上。第二學期期末依然如此,雖然當時沒有評“學習標兵”,但這樣的形式其意義是一樣的。
二年級跳級後,孩子的學習第一回落到中遊,再由中遊逐步上升,升到一定高度再跳級再回落。上初中後又不斷攀升,成為總成績年級第十幾名,獲得單科年級第一,雖然此間沒有得到任何形式上的表彰和獎勵,但是標兵的“範兒”尚在。
真正領銜“學習標兵”是在高中,與其相伴的還有“學科之星”。
高二以後的期中考試和重要的考試,總分位列年級前十名的學生,將被學校授予“學習標兵”榮譽稱號,單科年級第一的獲得“學科之星”稱號。這兩年間,依依共獲得3次“學習標兵”和一次“學科之星”稱號。
第一次是高二上學期的期中考試,依依以“語文110分、數學84分、英語105分、地理80分、曆史80分、政治68分,總分527分,位居年級第7”,由此獲得“學習標兵”稱號。
這次考試結果揭曉不久的一天,女兒放學回來對我說,下周三上午(2010年11月17日)學校要召開家長會暨期中考試獎勵大會,問我有沒有時間參加,我說隻要在長春就一定參加,然後她神秘兮兮地說:“你可要去啊,我可能要被獎勵呢。”“那一定一定,沒有什麽事情比分享女兒的快樂更幸福的了。”我高興地應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