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殘疾人事業“十二五”發展綱要》提出的在殘疾人法製建設方麵的一項工作就是“修訂《殘疾人教育條例》”。在康複方麵的主要任務和政策措施之一就是:實施0~6歲殘疾兒童免費搶救性康複項目,建立殘疾兒童搶救性康複救助製度,有條件的地區逐步擴大康複救助範圍。實施白內障患者複明救治、盲人定向行走訓練、低視力殘疾人康複、聾兒聽力語言康複、肢體殘疾人矯治手術及康複訓練、麻風畸殘矯治手術及防護用品配置、智力殘疾人康複訓練與服務、精神病防治康複等國家重點康複工程;製定完善聽力語言康複,腦癱、智力殘疾、孤獨症兒童康複訓練,精神病防治康複等技術標準。
在教育方麵的主要工作和策略有:將殘疾人義務教育納入基本公共服務體係。繼續完善以特殊教育學校為骨幹、以隨班就讀和特教班為主體的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體係,加快普及並提高適齡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水平。采取社區教育、送教上門、跨區域招生、建立專門學校等形式對適齡重度肢體殘疾、重度智力殘疾、孤獨症、腦癱和多重殘疾兒童少年實施義務教育。動員和組織農牧區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推進區域內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建立完善殘疾兒童少年隨班就讀支持保障體係,依托有條件的教育機構設立特殊教育資源中心,輻射帶動特殊教育學校和普通學校,提高隨班就讀質量。支持兒童福利機構特教班建設。建立多部門聯動的0~6歲殘疾兒童篩查、報告、轉銜、早期康複教育、家長培訓和師資培養的工作機製,鼓勵和支持幼兒園、特教學校、殘疾兒童康複和福利機構等實施殘疾兒童學前康複教育。實施“陽光助學計劃”,資助殘疾兒童接受普惠性學前康複教育。逐步提高殘疾兒童學前康複教育普及程度。重視0~3歲殘疾兒童康複教育。幫助0~6歲殘疾兒童家長及保育人員接受科學的康複教育指導。鼓勵、扶持和規範社會力量興辦殘疾兒童學前康複教育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