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國自閉症教育康複行業發展狀況報告

二、解決自閉症兒童入學困難

字體:16+-

學齡前自閉症兒童大多數是在民辦機構接受早期幹預。這些機構由於資金、場地、師資水平有限,幹預效果參差不齊。如果自閉症兒童不能及時地接受有效的幹預,將對兒童今後的發展帶來很多不利的影響。政府應該加大學齡前自閉症兒童教育的投入,加強對民辦機構的管理,從整體上提高早期幹預水平。

學齡期自閉症兒童入學困難是一個棘手的問題。由於我國特殊教育立法還不夠完善,其中關於自閉症兒童的法律條文不明確,缺乏應有的針對性,更缺乏像“零拒絕”這樣的法律。太多的學齡期兒童無法進入公立學校接受義務教育,常常是被拒之門外。特殊教育政策,如“隨班就讀”缺乏實施的具體方法,對政策的貫徹與執行也缺乏監督措施。有幸接受義務教育的自閉症兒童,其就學場所多數是在隔離式的特教班,或是在隔離式的培智學校,很少有機會與普通兒童一起就學。而目前國際上對殘疾兒童的教育主流是全麵融合,也就是說對殘疾兒童的教育,包括自閉症兒童,應該是放在最小局限性的環境裏,和普通兒童應該是最大限度的融合。但必須要提供綜合和專業的支持和資源,保證融合教育的有效性和高質量。

對大齡自閉症個體的安置需加強行政管理和政策法規建設,促進自閉症人士的終身服務體係的建立和實施,促進支持性或庇護型職業培訓和就業體係的發展,完善大齡自閉症個體的養護。國家應加大財政投入,政府的福利政策應盡早介入,保障自閉症兒童及其家庭的基本生活需求及持續發展,比如,提供照料者津貼和最低生活保障,建立殘疾人信托基金[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