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臉真的像夏天的雲,時晴時雨。小妞盡管不喜歡上幼兒園,但是,隻要幼兒園有新的動向,她都欣喜地向我報告。
“媽媽,我會唱一首歌了。我愛的人愛別人。”她一路唱下去,唱得我一頭霧水。
這不是童謠,老師教孩子唱這個?
我心生疑問。
“這是小微老師最喜歡唱的歌,她老在我們麵前唱,我們都會了。”小妞高興地告訴我,“我可喜歡小微老師了,她長得好漂亮,還教我們跳舞呢。”
我啞巴了。按說,老師是不應該在孩子麵前唱這樣的歌的。
“媽媽,我不懂,什麽叫我愛的人愛別人?”突然,停住哼唱的小妞看著我。
我對這首歌曲一無所知,隻好對小妞說:“你愛的媽媽愛上了別人,再也不愛小妞了。這首歌唱的就是這個。”
“哦,不要!我不要你愛上別人!”小妞急切地揮動著小手。
“那我們不要唱這首歌好不好?因為我們都不喜歡我愛的人愛別人。”我看著小妞的眼睛。
“對!我們不唱了。”
小妞很認真地點點頭。
我無法去和我的小寶貝說,她的偶像並不應該把這麽一首怨婦歌曲唱給孩子,無論是豔俗的曲調還是糟糕的歌詞,對孩子來說太不合適了。
小妞上幼兒園四年了,我沒聽她唱過幾首兒歌。我不知道這是誰的悲哀。
一天,小妞和樓下同班的小男孩牛牛在唱“糟老頭”和“老太婆”走在沙灘上的歌,歌有些詼諧並不壞,但是它絕不屬於童年。
不到一米高的牛牛拖著大鼻涕唱得搖頭晃腦,愛情在他汪著鼻涕的嘴唇上滑過,我真覺滑稽。
小妞從幼兒園畢業的時候,字認了一籮筐,算術會做十位的加減法,英文會了二十六個字母,但是不會唱一首兒童歌曲。
美麗輕快的童謠,因為不賣錢,所以沒有人寫也沒有人唱,這是多麽悲哀的現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