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習慣決定孩子一生

中日國民共識與法律機製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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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是在中國還是在日本舉辦的青少年夏令營,雖然表現出兩國孩子的素質差異,但我從來不認為是哪國孩子強或弱,而是兩國教育導向的差異。顯然,中國孩子表現出的問題從根本上說暴露了中國教育的危機。

探險活動結束後,我和日本的老師座談交流。我直接問:“這麽危險的活動,你們怎麽敢組織?”日本老師愣了,說:“不危險。”我說:“萬一出了事怎麽辦?”日本老師說:“出了事是個人出了事,給集體添麻煩,要自己負責。”

登山探險結束後,我住在一個日本家庭裏。這是一個獨生子的家庭,很富有,媽媽是一個大學畢業生。無意中我在電視上看到一則新聞,由於發生洪水,把一個夏令營的七個孩子衝走了,其中一個不幸遇難。我忍不住問:“出了這樣的事情怎麽辦,誰負責任?”誰知那位媽媽聳聳肩說:“自然災害,沒有人負責任。”

日本人告訴我,日本的父母普遍支持孩子登山探險,如果不幸出了事,也很少有人去打官司,即使要打官司,也由日本教育部門專門成立的一個日本青少年健康促進會的機構負責,國家下撥意外傷害保險費,學校無須承擔過重的責任。

我立刻頓悟,中日兩國最根本的較量在於國民共識與法律保障機製的不同。中國學生一旦出事,就會把學校告上法庭。深圳一所學校,一個孩子因跑步摔倒,造成脾髒破裂,向學校索賠326萬!這樣看來,解放中國的教育才能解放中國的兒童,我們需要確立法律保障機製,也需要提高國民共識。

現實讓我們倍感遺憾,由於擔心意外事故發生,於是學校不敢組織野外活動。當年的“較量”已經過去20多年,某些方麵卻比20多年前還倒退。學校的“勇氣”越來越少,殊不知,學校越不組織活動就越沒有經驗,越沒有經驗就越容易出問題,越出問題就越不敢組織活動,這無疑形成了一個惡性循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