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及吳文藻“文化多元、政治一體”之回應
應當指出的是,類似“中華民族是一個”,國內其他各族都不能單獨稱為“民族”的看法,卻並不始於顧頡剛。如前所述,早在清末,一部分留日學生中就已出現中國各族為同一“民族”,單個言實均為“種族”的觀念,不過尚未明確將其與現代“中華民族”符號直接結合起來而已。民國以後,特別是1923年以後至30年代初中期,這種觀念在不少人那裏也曾時隱時現,雖沒有像顧氏這麽直截了當地“剝奪”各具體民族的“民族”身份與資格,但實際上已在逐漸地趨於明確。前述1928年張慰慈、1929年蔣介石等的有關看法可以為證。1934年底和1935年初,作為國民政府特使前往西藏,參加追封、祭祀十三世達賴喇嘛活動的黃慕鬆(1884—1937,廣東省梅州人,早年留日學習軍事,1935年3月出任蒙藏委員會委員長)返京後不久,也發表過類似的意見。他強調:“我們與西藏完全是一整個民族,雖表麵上分有漢、滿、蒙、回、藏、苗等種族,其實很不容易分析,就是請人種學的專家來分析,來研究,很難詳細的具體的劃分,因為我們都是一個民族,我可以將西藏人民的衣、食、住、行、風、俗等略述,藉以證明我們都是一個民族,同時也可對永以西藏為其他民族的人,作一有根據的解釋。”[37]
1935年10月,孫科創辦的《中山文化教育館季刊》登載留法歸國的賴希如之《中華民族論》一文,事實上也較為明確地闡述了“中華民族是一個”,國內各民族當時均為“種族”的觀念。不過,賴氏卻並未像顧頡剛那樣片麵強調其中所謂“民族意識”的極端重要性,更沒有強調“血統”在其中不重要的觀點。相反,他明確聲稱,“中華民族是以諸夏血統及其文化為核心,由本係逐漸之藩衍發展,同時吸收其他蒙古種各支係之優秀成分,使之同化固結,而構成為一個極複雜極博大而極鞏固之民族,此不僅為研究民族史實之結論,而且經現代科學家分區分析吾族血統之結果,複加以證明”。不僅如此,賴希如還以此認識為基礎,進一步解說了他所理解的“中華民族”概念內涵。文章一開篇就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