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族複興”的理念和話語,就其核心概念“中華(或中國)民族”與“複興”旨趣之明確組合的思想自覺形態而言,可以說形成於民國時期,大約在1920年開始出現,“九一八”事變之後逐漸風行全中國。但若溯其源頭,恐怕還得從清末孫中山的“振興中華”論和梁啟超的“少年中國”說談起。[64]前者代表革命黨人的漢民族主義之“光複”理想;後者則預示了後來立憲黨人融合中國各民族、實現共同發展的“大民族主義”(梁啟超語)之國族“振興”願望,它們為共同孕育這一時代思潮,做出了曆史貢獻。特別是立憲黨人率先提出現代意義的“中華民族”概念,實為“中華民族複興”論奠定了思想基礎;而辛亥革命爆發及中華民國的正式建立,兩黨思想合流的“五族共和”論以及隨之興起的五族合一之“中華民族”觀念的流播,則顯然為自覺形態的“中華民族複興”論得以最終形成,創造了有利的政治和文化條件。
在早先研究“中華民族複興”觀念的時候,筆者曾發現並指出,李大釗“這位後來成為中國共產黨創始人的先驅者,也是‘中華民族複興’理念最早自覺的導引人之一”。因為他在1917年年初發表的《新中華民族主義》等文中,已經提出“中華國家之再造、中華民族之複活”的思想命題,並主張“凡籍隸於中華民國之人,皆為新中華民族”。筆者還特別強調:李大釗所謂“‘複活’與‘複興’用詞略異,意思並無大的差別。今天,當中國共產黨人重新高揭‘中華民族複興’旗幟的時候,也未嚐不可說是對這位先驅者思想遺產的自覺繼承,當然同時更是作為執政黨對於近代以來中國合理的思想傳統的理性繼承”。[65]近年來,另有學者在繼續研討這一觀念時,或明確認定李大釗“‘中華民族之複活’思想的提出,標誌著‘中華民族複興’之觀念的基本形成”;[66]或聲稱“李大釗是中共黨內係統闡發中華民族複興思想的先驅者”。[67]這些判斷是否準確無誤,當然還有待於進一步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