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國哲學史大綱

第四章 惠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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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惠施略傳 惠施曾相梁惠王,梁惠王死時,惠施還在(《戰國策》),惠王死在西曆紀元前319年。又據《呂氏春秋》(二十一)齊梁會於徐州,相推為王,乃是惠施的政策。徐州之會在紀元前334年,據此看來,惠施的時代大約在前380年與前300年之間。《莊子·天下》篇說:“惠施多方,其書五車。”又說有一個人叫黃繚的問天地所以不墜不陷和風雨雷霆之故,惠施“不辭而應,不慮而對,遍為萬物說”。隻可惜那五車的書和那“萬物說”,都失掉了,我們所知道的,不過是他的幾條殘缺不完的學說。

二、惠施“曆物之意” 惠施的學說,如今所傳,盡在《莊子·天下篇》中。原文是:

惠施……厤物之意(《釋文》曰,厤古歷字,……分別曆說之)。曰:

(一)至大無外,謂之大一;至小無內,謂之小一。

(二)無厚不可積也,其大千裏。

(三)天與地卑,山與澤平。(孫詒讓曰:卑與比通,《廣雅·釋詁》曰:比,近也)

(四)日方中方睨,物方生方死。

(五)“大同”而與“小同”異,此之謂“小同異”。萬物畢同畢異,此之謂“大同異”。

(六)南方無窮而有窮。

(七)今日適越而昔來。

(八)連環可解也。

(九)我知天下之中央:燕之北,越之南,是也。

(十)泛愛萬物,天地一體也。

三、十事的解說 這十事的解說,自古以來,也不知有多少種。依我個人的意思看來,這十事隻是“泛愛萬物,天地一體也”一個大主義。前九條是九種辯證,後一條是全篇的斷案。前九條可略依章太炎《明見》篇分為三組:

第一組,論一切“空間”的分割區別,都非實有。(1)(2)(3)(6)(7)(8)(9)

第二組,論一切“時間”的分割區別,都非實有。(1)(4)(7)

第三組,論一切同異都非絕對的。(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