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論起於老子、孔子,到“別墨”始有精密的知識論。
《墨辯》論“知”,分為三層:
(一)“知,材也。”(《經上》)《說》曰:“知材。知也者,所以知也。而〔不〕必知(舊脫不字,今據下文‘而不必得’語法增)。若明。”這個“知”是人“所以知”的才能(材才通)。有了這官能,卻不必便有知識。譬如眼睛能看物,這是眼睛的“明”,但是有了這“明”,卻不必有所見。為什麽呢?因為眼須見物,才是見;知有所知,才是知(此所謂知,如佛家所謂“根”)。
(二)“知,接也。”(《經上》)《說》曰:“知,知也者,以其知過物而能貌之,若見。”這個“知”是“感覺”(Sensation)。人本有“所以知”的官能,遇著外麵的物事,便可以知道這物事的態貌,才可發生一種“感覺”。譬如有了眼睛,見著物事,才有“見”的感覺(此所謂知,如佛家所謂“塵”。此所謂接,如佛家所謂“受”)。
聞,耳之聰也。循所聞而得其意,心之察也。言,口之利也。執所言而意得見,心之辯也。
所以“知覺”含有三個分子:一是“所以知”的官能,二是由外物發生的感覺,三是“心”的作用。要這三物同力合作,才有“知覺”。
但是這三物如何能同力合作呢?這中間須靠兩種作用:一個是“久”,一個是“宇”。《墨辯》說:
久,彌異時也(《經上》)。《說》曰:久,合古今旦莫。(校改)
宇,彌異所也(《經上》)。《說》曰:宇,冡東西南北。(校改,冡即蒙字)
久即是“宙”,即是“時間”。宇即是“空間”(Time and Space)。須有這兩種的作用,方才可有知覺。《經下》說:
不堅白,說在無久與宇。堅白,說在因(原文有誤讀處,今正,因疑作盈)。《說》曰:無堅得白,必相盈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