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在西方發現陳寅恪:中國近代人文學的東方學與西學背景

第一節 歐洲對佛教的發現與近代佛教學的興起

字體:16+-

歐洲接觸佛教由來已久,至少可追溯到元代。當時天主教會的傳教士來蒙古地區覲見大汗,在旅行途中已經見到過不少佛教徒[2]。但是在歐洲人的概念中佛教相對於基督教而言也是宗教的一種,則主要形成於經過啟蒙運動和人文主義洗禮的近代。因為宗教本身作為一種概念,雖然很早即以religio的形式出現在拉丁文中[3],但其作為人們生活中的一種經驗係統,則在近代才被認識到,而宗教的學術研究直至19世紀才真正開始[4]。哈裏森(Peter Harrison)認為“宗教”一詞在現代意義上指作為一套包括信仰和實踐係統這一觀念直到17世紀才出現在英國。而16世紀的宗教改革使人們第一次有多種此類信仰和實踐存在,才開始逐漸出現對這一係統的客觀認知,從而也出現了“宗教”一詞的複數形式[5]。

在一種全麵脫亞入歐的氣氛中,日本近代學者也開始了對宗教(shūkyō)的研究[6]。這一近代術語也從日本進入了中國學者的視野。最近二十多年來,西方學者重新開始認識宗教學的出現與近代歐洲思想史與學術史的關係。比如,佛教何時在歐洲人心目中成為多種宗教的一種?啟蒙運動讓歐洲近代學者從基督教一統天下的觀念中走出來,他們對宗教的認識也逐漸從僅認識一種宗教變成認為世界上存在多種宗教(from religion to religions)。而在19世紀後半葉更發展出現世界宗教的說法。英文中“佛教”(Buddhism)一詞的頻繁使用並奠定作為一種宗教的背景則與19世紀很多所謂“主義”(-ism)的出現分不開。我們隻有仔細研讀19世紀的作品,才能理解為何在歐洲佛教被最終稱為“佛陀主義”(Buddhism),而非“佛法主義”(Dharmism)。簡單地看這個問題,也許很容易認為“佛陀主義”受歐洲學者所秉持的基督教中心主義影響,他們心中認為既然基督教是Christianity,以“基督”(Christ)為中心的宗教,則佛教作為一種宗教也是以所謂教主“佛陀”為中心的宗教。實際上“耶穌”來自古希伯來語,“基督”來自希臘語。總而言之,19世紀基督教新教傳教士學者顯然在佛教研究、構建佛教的現代形象中扮演了十分關鍵的作用[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