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烏托邦與詩——中國古代士人文化與文學價值觀(修訂版)

二、士人階層的獨立性與主體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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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往對中國古代士人階層的研究也存在著一種片麵性,那就是過於糾纏其依附性而忽視其獨立性。其實相對獨立性恰恰是古代士人階層,特別是先秦士人的一大特征,不了解這一點就根本無法解釋士人何以能夠成為中國古代文化的主要承擔者,無法解釋他們何以能夠產生烏托邦精神,從而也就無法真正理解中國古代文化精神的內在特征。那麽,什麽是士人的獨立性呢?這是指這一社會階層是一種在一定程度上外在於社會政治係統的勢力,並且具有規範社會的主體意識。相對於西周的士而言,他們這種獨立性是極為明顯的。士人的獨立性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麵:選擇的自由性與對君主的規範意識。

西周的士作為宗法製度的一個固定的貴族階層是沒有選擇人生道路的權利的,他們隻是被選擇的對象。新興的士人階層則不僅為君主所選擇,而且也選擇君主。孔子說:“……危邦不入,亂邦不居。天下有道則見,無道則隱。邦有道,貧且賤焉,恥也;邦無道,富且貴焉,恥也。”(《論語·泰伯》)孟子說:“士之托於諸侯,非禮也。”(《孟子·萬章下》)孔子所言乃士人對君主的選擇,君主所行之道不合士人理想,則士人有不仕的自由;孟子所言乃士人對諸侯的獨立性,即士人不能寄托在諸侯那裏為其所豢養。士人在仕與隱上有自己決定的權利,在擇主而事上有自己的自由,這當然就培養起他們的獨立意識。士人這種選擇的自由性是以多元化的政治格局以及諸侯之間的激烈競爭為前提條件的。多元化的政治格局使士人具有了選擇的可能性,而諸侯國之間在政治、經濟、外交、軍事各方麵的競爭又導致了他們對士人的急切需求,這又為士人的選擇提供了有利條件。士人政治上無定主,經濟上無恒產,可以說是自由之身。他們被拋入諸侯割據、紛爭不已的社會,唯有自我選擇才是其安身立命之途。而他們所具有的文化知識和聰明才智乃為其選擇的唯一資本。僅憑這一資本,他們對諸侯國就具有極為重要的作用,在某種程度上甚至可以決定一國的盛衰。王充指出:“六國之時,賢才之臣,入楚楚重,出齊齊輕,為趙趙完,畔魏魏傷。”[3]我們看一看春秋五霸的盛衰及戰國七國爭雄的史實便知王充此言並非誇張。那些有遠見、有大誌的君主們對此自然十分清楚,他們對民間那些握珠懷璧的有才之士無不極力收攬招納,於是“禮賢下士”便真正成為一時風氣。例如,秦穆公重用的蹇叔、百裏奚,齊桓公重用的管仲、鮑叔牙、寧戚等人,魯僖公禮敬的展獲、展喜兄弟,均為淪落民間的有才之士。至於魏文侯式段幹木之閭、齊宣王禮待稷下學士、燕昭王師事郭隗更是人所共知的佳話了。除君主外,許多大貴族為了鞏固自己的勢力,也紛紛“養士”“爭士”,最有名的如戰國時的“四公子”、燕太子丹、秦相呂不韋等。在這樣的風氣之下,士人的社會地位大大提高,士人隊伍也急劇增加。據《韓非子·外儲說左上》載,王登任中牟令時重用士人,致使“中牟之人,棄其田耘,賣宅圃而隨文學者邑之半”。這種情形當非個別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