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烏托邦與詩——中國古代士人文化與文學價值觀(修訂版)

結語:士人進取精神與文學發展的不平衡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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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克思早在1857年曾提出過一個著名的文藝社會學命題:藝術生產與物質生產的發展是不平衡的。我們通過以上幾個方麵的分析、比較,也可以得出一個小小的結論:中國古代文學的繁榮發展與作為文學創作主體的士人階層的進取精神、社會責任感是不平衡的,而且常常相反。當士人們由於種種原因而將其關注對象由外在現實轉向內在精神世界之後,便往往能產生出豐碩的精神果實。對他們而言,先在的文化思想資料不是強製性地支配著他們,而是由他們根據自己的心理需求而有目的地選擇著。老莊之學在六朝時代獲得複興,這原因隻能在士人心態中去尋找;文學在六朝時期方進入“自覺”的過程,這僅從文學流變的角度也難以找到有說服力的根據,也隻有在士人心態的波動起伏中方可找到答案。從文學發展角度看,六朝時期是文學逐步走向成熟、逐步成為一個獨立的精神門類的時期,這便是“文學自覺”的過程。而從士人心態演變的角度看,六朝時期是士人由外向性的積極進取向內在精神世界轉移的時期,這是一個士人主體精神與社會責任感失落的過程,而且後者毫無疑問的是前者的直接原因。

中國古代占主流地位的精神文化無疑主要是由士人階層承擔著的。於是士人心態便構成製約著文化學術流變的至關重要的因素。因此,許多文化史、學術史問題都必須從研究士人心態入手方可得到合理闡釋。縱觀曆代士人,其心態之變化從根本上說無非是救世意識與自救意識的雙重變奏,因為救世與自救正是士人階層精神人格的兩個基本維度。士人心態何時以救世為主,何時以自救為主則要看具體社會狀況,特別是執政者對待士人的態度如何。我以為,從士人階層的生存狀況、心態變化角度來研究文化史、學術史問題應該是一種行之有效的方法,因為它雖著眼於主體之維,但又絕不忽略外部條件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