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烏托邦與詩——中國古代士人文化與文學價值觀(修訂版)

一、孟子對君權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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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士人階層是士人社會文化價值觀基本形態的建構者,同時也是士人對君權實施“文化製衡”的始作俑者。孔子及其弟子率先以道自任,將“士”與“道”緊密連在一起。“士誌於道”“人能弘道”成為士人階層自覺到自身重要曆史使命的標誌。老子之道雖帶有明顯的形而上色彩,但它同樣是士人階層“文化製衡”意識的體現。老子的目的是借“道”之超越性來消解君權,使自然法則轉化為社會法則。道家的文化製衡意識到了莊子沉落為一種個體價值追求的自我解構,而儒家的文化製衡意識則在孟子那裏發展為“道”“勢”對立的思想。

較之孔子,孟子思想的一個顯著特點是大大強化了士人的主體意識和人格力量。他說:“誌士不忘在溝壑,勇士不忘喪其元。”(《孟子·滕文公下》)又說:“以順為正者,妾婦之道也。居天下之廣居,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得誌與民由之,不得誌獨行其道;富貴不能**,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謂大丈夫。”(《孟子·滕文公下》)又說:“大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者也。”(《孟子·離婁下》)又說:“是故君子有終身之憂,無一朝之患也。乃若所憂則有之:舜,人也,我,亦人也;舜為法於天下,可傳於後世,我由未免為鄉人也,是則可憂也。”(《孟子·離婁下》)這裏所謂“誌士”“勇士”“大丈夫”“大人”“君子”都是指具有博大胸懷、高尚人格、宏遠誌向的士人。這些語例都說明孟子對士人人格境界的追求又遠遠高於孔子。那麽,孟子為什麽對士人的人格境界、主體精神如此高揚呢?這是士人對君權實施“文化製衡”所必需的。他說:“人不足與適也,政不足間也;唯大人為能格君心之非。”(《孟子·離婁上》)這就是說,士人要規範君主,並通過君主來實現自己的社會理想,首先自己要成為“大人”——有高尚人格境界和宏遠抱負的人。孟子所開出的“存心養性”“求放心”“養吾浩然之氣”“自反”“踐形”等修身功夫,都是為了使自身達於道德的完滿自足,從而生發起一種勢不可當的主體精神力量,然後去要求、影響、引導君主——格君心之非。也就是說,要借助於個體精神價值(道)去製衡至高無上的君權(勢)。因此,對儒家而言,自身修養、心靈提升除了心靈自我拯救的意義外,還具有積累製衡君權的資本之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