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烏托邦與詩——中國古代士人文化與文學價值觀(修訂版)

二、儒家士人人格衝突之思想呈現:思孟學派與荀學之比較

字體:16+-

先秦士人階層的人格衝突實因這一階層特殊的社會地位而致。這個階層總體來看是屬於“民”的範疇。但他們又不同於農、工、商三個階層,因為他們並沒有社會分工所決定的穩定職業,故而大都沒有“恒產”。他們能成為一個特定階層,主要是由於他們秉承了共同的文化遺產,擁有知識。正是文化知識使他們具有了獨立意識、主體精神與社會使命感。然而文化知識並不能自行轉換為現實社會價值,這裏需要政治和權力作為中介,而這恰恰是士人階層所不具備的。於是其理想抱負與實際操作手段之間的背離,就使他們陷入無法擺脫的悖論之中,這是士人二重人格產生的曆史根源。在孔子那裏,如前所述,士人的二重人格表現為“見”與“隱”、“禮”與“仁”、“治世”與“修身”兩種價值選擇。在其後學那裏就演化為“內省之學”——成聖成賢為主的一派學說和以事功——為王者師為主的一派學說。前者由孟子代表著,後者由荀子代表著。

據傳統說法,孟子是孔子之孫子思(孔伋)的再傳弟子。而子思受業於孔子及門弟子曾參。此派師承,學術界一般稱為“思孟學派”。這一學派現存著作主要是《大學》《中庸》和《孟子》。其中《大學》傳為曾參所作,今人多以為是出於戰國時儒者之手。《中庸》傳為子思所作,曆來也頗有疑義。《孟子》則一般都認為是孟子下人與門人共同編定。這三部著作不論作者為誰,其思想確然是一脈相通的,可視為對孔子自救——修身思想的發展。

《大學》的最大貢獻是提出“明明德”“親民”“止於至善”所謂“三綱領”,以及“格物、致知、誠意、正心、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所謂“八條目”。“三綱領”的核心是“明明德”,即發揚人固有之道德意識,或謂“善根”。“八條目”的核心是“修身”。何以見得呢?觀“八條目”之序,“修身”前四項乃是修身的功夫,後三項乃是修身的結果。這裏的“治國平天下”並非指在政治軍事上有所作為,建功立業,而是指通過推己及人的修身進德功夫,使仁德廣布於天下。所以“修身”一條實其關鍵所在。朱熹說:“《大學》重處都在前麵,後麵工夫漸漸輕了,隻是揩磨在”[8]。又說:“《大學》一書,皆以修身為本。正心、誠意、致知、格物皆是修身內事。曰此四者成就那修身,修身推出做許多事”。[9]此為知言之論。這“八條目”的理路正是要從修身入手,使人人達到道德自律,從而使個體價值變為社會價值,也就達到了“平天下”的目的。這是儒家士人烏托邦精神的集中體現。《大學》說:“故君子不出家而成教於國”[10],正是絕妙的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