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的士人階層,從先秦到清代,盡管在不同時代有著明顯不同的特性,但總體來看,這是一個具有相對獨立性、繼承性的社會階層。他們在曆朝曆代所扮演的社會角色都是大同小異的,因而他們的人格構成也是基本一致的。這個階層產生於春秋戰國時代,自此之後,他們便成為中國古代主流文化的承擔者。先秦士人在文化上的偉大創造為後世曆代士人的文化價值觀提供了豐富的思想資料與邏輯起點。曆代士人的文化活動,從總體上說,基本上是對先秦士人提供的思想資料的選擇、承繼、弘揚、闡發。可以說,是先秦士人的文化創造為中國兩千多年的文化賡續定下了基調。那麽,為什麽中國古代士人沒有像西方知識分子那樣在不同時代都創造出屬於自己的精神文化,從而使文化在不斷否定中前進呢?為什麽中國士人那樣樂於抱殘守缺、篤信前賢呢?就主體原因而言,共同的人格構成正起著決定性作用。這樣,我們隻要弄清楚先秦士人階層的人格特征,進而弄清這種人格特征是如何製約著以諸子為代表的學術文化的生成與發展的,也就從主體的維度揭示了中國古代主流文化的基本特征,從而為揭示古代文學價值觀內在衝突的原因提供了理論前提。
先秦士人階層是春秋戰國時代社會的分化與改組的產物。群雄爭霸、動**不安的社會現實使士人階層一出現便處於一種選擇的衝突之中。一方麵,他們有感於社會混亂無序狀態,激發起拯救社會,重新建立社會價值體係的雄心。各諸侯國對這些有知識、有文化的知識分子的競相招納與禮敬,更大大增強了他們有所作為的誌向與自信。士人階層因此而對自身價值有了很高的估量。孔子在回答子貢“何如斯可謂之士矣”的問題時指出,“行己有恥,使於四方,不辱使命,可謂士矣”(《論語·子路》),並自稱為“待賈者”(《論語·子罕》),而不願做“係而不食”的“匏瓜”(《論語·陽貨》)。孟子也說:“士人失位也,猶諸侯失國家也”,又說:“士之仕也,猶農夫之耕也。”(《孟子·滕文公下》)可見,在士人的自我意識中,出仕乃是自己的天職。這是士人階層欲有所作為之心態的充分體現。但這僅僅是士人人格的一個方麵。另一方麵,他們又十分厭惡諸侯紛爭、彼征我伐、爾虞我詐的社會現實,忌憚朝不保夕、荊棘叢生的仕途,因而產生潔身自好、明哲保身的心態。孔子說:“邦有道,危言危行;邦無道,危行言遜。”(《論語·憲問》)又說:“危邦不入,亂邦不居。天下有道則見,無道則隱。”(《論語·泰伯》)孟子也說:“君有過則諫,反複之而不聽,則去。”(《孟子·萬章下》)同是一孔孟,即有“仕”與“隱”兩種相衝突的選擇。這種選擇的前提則是天下“有道”與“無道”。從這一選擇的前提來看,士人階層一開始就處於一種極尷尬的悖論之中:他們苦於天下“無道”,因而要靠自己的價值建構來施大道於天下,但他們卻又將“有道”作為自己出仕的前提,這就又把選擇的條件交給了客觀境遇,從而放棄了建構價值體係的主動權。這一悖論正是先秦士人階層,乃至曆代士人階層始終未能掙脫的魔圈:既要發揮士人階層的獨立意識與主體精神,以“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為往聖繼絕學,為萬世開太平”(張載語)的宏大胸懷,呼喚理想社會;又要將一切實現理想的可能性係於君主一身,期望有“堯舜禹湯文武”這樣的聖明君主君臨天下。士人走不出這一悖論,他們的社會理想,人生境界隻好永遠是發出虛幻光芒的烏托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