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烏托邦與詩——中國古代士人文化與文學價值觀(修訂版)

四、士人階層的超越性——烏托邦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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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討論了士人的主體性、自覺性之後,現在我們可以來考察一下他們的超越性——烏托邦精神了。我們認為,恰恰是烏托邦精神構成了士人階層獨立性、主體性和自覺性的最高形式。什麽是烏托邦精神呢?德國宗教哲學家保羅·蒂裏希指出:

烏托邦是真實的。為什麽烏托邦是真實的?因為它表現了人的本質、人生存的深層目的;它顯示了人本質上所是的那種東西。每一個烏托邦都表現了人作為深層目的所具有的一切和作為一個人為了自己將來的實現而必須具有的一切。[15]

這種見解是有合理性的,因為它摒棄了以往人們那種將烏托邦看作毫無意義的海市蜃樓的輕蔑態度,而從人的本性中尋找烏托邦作為一種精神存在的必然性與必要性。我們借用這一概念來意指中國古代士人階層那種對現實狀況的否定與超越精神,將它看作士人價值觀的集中體現。這種表現於個體精神與社會理想兩個層麵的烏托邦精神正是中國古代文化中最富有生命活力的部分。前文論述士人階層的獨立性、自覺性主要是以儒家士人為例。在下麵的論述中則儒、道、墨兼及,目的是使我們對士人階層整體特征有一個總體的闡釋。

先秦士人階層的烏托邦精神基本上都有一個複古的外在形式。儒家從周,墨家宗夏,道家則要返歸自然古樸的初民狀態。他們為什麽要采取複古的形式來表現自己的理想呢?這大約有三個原因:第一,士人階層作為文化的傳承者,他們接受了往代遺留下來的典籍,而在這些典籍中有大量稱頌先王的內容。從《詩經》《尚書》中就可看到這一點。這樣就使士人們在很大程度上相信往昔的確優於今日。這是文化的慣習所發生的作用。例如,《墨子》雲:“《秦誓》曰:‘文王若日若月,乍照光於四方,於西土。’即此言文王之兼愛天下之博大也。”[16]孔子也說:“夏禮,吾能言之,杞不足征也;殷禮,吾能言之,宋不足征也。文獻不足故也。足,則吾能征之矣。”又說:“周監於二代,鬱鬱乎文哉?吾從周。”(《論語·八佾》)老子也說:“古之善為道者,微妙玄通,深不可識。”(《第十五章》)他所謂“古之善為道者”,即指那些“其政悶悶,其民淳淳”的古代聖王。第二,士人階層不滿於現實社會的統治者,故開列一批古聖王出來,用以製約現實君主。故而他們筆下的古代聖王都被灌注了士人的理想,這些聖王本身就是士人階層烏托邦精神的一種體現。他們集德、才、勢、位於一體,能使天下穩定、百姓安居,這正是士人人格理想與社會理想的統一。第三,春秋戰國時期,西周的貴族等級製雖然遭到了破壞,但周人那種“敬天法祖”的思想觀念卻依然有一定影響。君主們對於冥冥中祖先神靈的敬畏還是十分強烈的。士人們抬出先王來作為宣傳自己價值觀的形式,也是要利用君主的這種心理來實現自己的理想。後世曆代士人凡欲有所革新,大都采取複古的形式,一般說來都超不出這三種原因。這可以說是中國古代文化的一個特點,它一方麵反映了中國古代文化的連續性、習慣力量,另一方麵更表現了士人階層所固有的矛盾與弱點。一直到清末的康有為依然以今文經學“三世”“三統”的理論為依據來宣揚“托古改製”之說,這既是士人階層超越精神的展露,又是他們的悲劇性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