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晚清民國的國學研究

第十章 胡適與《水經注》案探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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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適後半生用了近20年時間致力於“《水經注》案”的研究,成果包括論文、序跋百餘篇和函劄數十封,占其身後印行的《胡適手稿》60%的篇幅。據說“在酈學研究中,以論文而言實無出其右”。[1]但《水經注》專家陳橋驛將曆來一切酈學家分為考據、詞章、地理三派,胡適卻不歸屬其中任何一派,因而認為以其聲名氣派與實際貢獻相比,建樹實在不足稱道。胡適研究專家耿雲誌也說:“胡適的研究,對《水經注》本身並無創見。”[2]原因在於其著述目的不在《水經注》,而是為了重審“趙戴《水經注》案”。然而,即使在這方麵,胡適也沒有獲得預期成果,反而在研究群中進一步激起無休無止的論戰,將酈學引向歧途,留下不少惹人非議的口實,以致有人指責其“於趙戴公案,雖力為辯白,亦終難取信於人,徒增糾紛”;“耗二十餘年精力,為茲枝節問題,雖曰求是,實於酈書何幹?亦費詞矣”。[3]然而,問題在於,絕頂聰明如胡適,何以會窮半生之功力長期沉溺於此很難有個水落石出的擾人公案?如果僅僅從胡適的全力以赴和費力不討好的結果看,豈非有侮辱其智慧之嫌?盡管學者已經注意探究胡適治《水經注》案的動機,卻迄未得出令人信服的解釋。顯然,既然胡適的目的不在《水經注》,揭示動機的答案也就不限於公案之內。欲求真相,須另辟蹊徑。在此擬借胡適考據如斷獄之說,廣泛搜求證據,重加審理,以圖接近事實。

[1] 陳橋驛:《胡適與〈水經注〉》,《〈水經注〉研究二集》,67頁,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1987。

[2] 陳清泉等編:《中國史學家評傳》下,1399頁,鄭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85。

[3] 吳天任:《胡適手稿論〈水經注〉全趙戴案之商榷》,汪宗衍:《趙戴〈水經注〉案小記》,均見吳天任纂輯:《〈水經注〉研究史料匯編》下冊。引自陳橋驛:《胡適與〈水經注〉》,《〈水經注〉研究二集》,88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