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朝以天文曆法、正朔頒曆為表現的厘定朝貢體製時空秩序的行動,其實是朝貢活動非常重要的方麵。宣布正朔的特權是擁有上天賦予的治權的一種象征,曆日頒賜是王朝行使上天賦予的權威製定時間節律的一種象征性統治權力,而接受正朔就是承認王朝的統治權,是認同這種統治秩序的象征。由朝貢中心發出的曆法的正確性是這一中心為上天認可的標誌,也是其治權在天命上得以成立的重要證明。正朔發布與接受,包含了王朝建構的統治秩序在象征儀式層麵的確認,保障這種確認就是王朝治權的體現。每年重複的頒正布朔的象征性儀式不斷強化既有的朝貢格局。
曆日頒賜建立起一種權力確認和再生產的模式,同時它也是一種維係文化認同的方式。在宋朝的想象中,外藩奉正朔不僅是一種政治上的臣服標誌,而更重要的是給予他們得以接觸華夏文明的恩典。“通九夷八蠻,亦冀悉沾於正朔”[40],“沾”有沾光的意思,顯示了中原王朝華夏文明的優越感。而對周邊民族政權而言,奉正朔既出於對地緣政治格局消長的現實考慮,也包含了對中原王朝禮樂製度的文化認同;遼、金雖然自己頒布正朔,並與宋朝展開頒曆競爭,但從製曆到頒布都深受中原王朝的影響,這其實是出於對中原王朝的一種模仿。
附:
圖1 俄藏黑水城Инв.No.7962
“大白高國光定甲戌四年乙亥五年禦製具注曆”
[1] 關於曆法的政治文化功能,可參考江曉原:《天學真原》,第四章“曆:它的性質、源流及文化功能”,133~214頁,沈陽,遼寧教育出版社,1991。
[2] (清)張英:《甘誓》,見《書經衷論》卷二,收入《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68冊,160頁。
[3] (後晉)劉昫:《舊唐書·劉仁軌傳》卷八四,第8冊,2795頁,北京,中華書局,19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