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授曆頒朔二百餘年”,據《大遼古今錄》稱遼聖宗統和十二年(994)開始向高麗頒正朔。[33]宋朝周邊強大的民族政權崛起,這些民族政權頒定自己的曆法正朔,與宋朝在頒曆這一象征性資源上展開爭奪,形成了多元競爭的頒曆格局,折射出漢唐單一中心的朝貢體製和文化認同體係受到的挑戰,這是宋朝不同於以前的局麵。
宋神宗已經留意宋朝曆法與鄰國的異同,命提舉司天監集曆官考算奏聞“遼、高麗、日本國曆與本朝奉元曆同異”[34],這種對比考量背後應當有各政權間頒曆競爭的背景,但事實上已承認“本朝”隻是眾多頒布正朔政權中的一家。《遼史·曆象誌》據遼耶律儼等著作詳考遼、宋、高麗朔閏的異同,同樣關注到了當時並立的頒曆中心。宋朝力圖在曆法上比周邊少數民族政權更優越,準確的曆法象征著更能代表天意,是天命所歸的重要證據,宋朝與遼、金等周邊民族政權在頒朔布正上充滿了競爭,宋朝頻繁的改曆也有這種曆法競爭焦慮的背景。宋寧宗年間改曆頒定《統天曆》《開禧曆》,其中一個原因就是傳言北方金人的曆法已經領先。[35]遼、金等也通過改曆等手段不斷完善曆法與宋朝競爭,遼最初使用五代後晉的《乙未元曆》,後來遼聖宗統和十二年改用《大明曆》;金天會五年(1127)司天楊級造《大明曆》,金天會十五年(1137)頒行,金大定年間又重修《大明曆》。[36]遼的《大明曆》就是劉宋祖衝之編製的《大明曆》,《遼史·曆象誌》照錄《宋書》所載祖衝之《大明曆》;金的《大明曆》據史載是增損宋的《紀元曆》而成。[37]周邊民族政權在對外征服戰爭中將曆法推行到被征服地區,同樣將奉正朔視為實現治權的重要表現,而且在曆法頒定、正朔確立上與宋朝充滿了競爭。從文化上講,遼、金的曆法是沿用或借鑒中原王朝的曆法,它們與宋朝的競爭屬於華夏文明曆法係統內不同體係的競爭,所以不是削弱了華夏曆法的影響,相反通過頒曆競爭更強化了華夏曆法體係,使之在東北亞地區保持了持久的影響力,形成強大的文化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