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一開始就受到抨擊(Schereiber,1953)。它是一種比遊戲還要低級的活動——廉價的快樂,甚至像毒品(Wynn,1977)。據說,它對我們和兒童,對文化中高雅的東西,都有破壞性。可是如今,它已經開始向藝術提升。究其原因,與其說是電腦的作用(迄今如此),不如說是電影在有線電視和錄像帶出租業務中無處不在的作用。無處不在的電影打破了電視網幾乎一統天下的局麵,所以人們越來越重視電視黃金時代的母題和技巧。1956—1961年,哥倫比亞廣播公司直播的《電視劇場90》(Playhouse 90;Brooks & Marsh,1979,pp.498-499),如今回想起來,還是令人讚不絕口。人們賦予它“合理”劇場的地位(劇場的數量和上升的電影院在比例上是“合理”的)。就連搞笑的情景劇也不斷重播,比如《我愛露西》和《蜜月新人》。而且重播時還常常配上低聲的旁白,評論其滑稽藝術價值(比如美國的有線電視節目《晚間的尼克》(Nick at Night)。此外,有線電視頻道“電視王國”(TV Land)還重播50年代和60年代的廣告,這純粹是為了滿足觀眾重新觀賞的樂趣。
再者,電影發生自省式的轉折。這說明媒介革命中,外觀與背景(figures and grounds)經常換位。著名的電影使電視劇中成名的演員走上了大屏幕。這些電影有《亡命天涯》(The Fugitive,1993)、《碟中諜》(Mission Impossible,1996)、《反鬥小寶貝》(Leave It to Beaver,1997)和《淘氣阿丹》(Dennis the Menace,1993)。50年代,電視取代了電影,成為日常的視聽媒介,電影被推上比較受尊敬的地位。與此同時,電視又給電影提供了另一種服務,使電影在媒介消長曲線的另一端成為電視的內容。麥克盧漢所謂外觀/背景的逆轉(見本書第十五章)幾乎是完美無缺的:戰後時代開始執牛耳的電視媒介,把電影作為其內容和藝術。可是如今,在新興的數字時代,電視卻成了電影的內容和藝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