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克盧漢認為,和沒有視像的廣播相比,和沒有視像和聲像的大多數印刷詞語相比,具有聲像的電視是冷的、未完成的。
怎麽可能呢?
因為媒介之所謂冷,就是說它邀請人去補充細節,並不是取決於它啟用的感官的數量,而是取決於它使用感官的烈度。如今,電視上的聲音,和收音機、隨身聽和光盤上的聲音相比,清晰度、深度和廣度都要略為遜色。其差別根源是這樣的:電視誕生時是“會說話頭像”的媒介,廣播(至少薩諾夫[1]1915年開辦電台之後的廣播)、錄放機和唱片卻是傳遞音樂的工具。況且,電視變為彩色、屏幕增大幾倍、可以用錄像機儲存之後,它的視像感染力,與電影院裏的電影相比,還是望塵莫及。和書裏的印刷詞語相比,它的可再現性還是大大遜色,它的生命還是稍縱即逝。
因此,電視一開始就是冷的,而且始終是冷的,雖然就感官的掃描範圍來說,它不如對手。可以說,媒介掃描感知的廣度——它訴求的感官的數量,它受眾的規模——就成為一個冷熱度的倍加器或加速器,隻要其掃描的成分處在對應的媒介溫度之中。暴露越多,衣著越少,樣子就越酷,就越引人注目。
當然,媒介溫度的比較,正如其他任何比較一樣,如果別的因素相同,那就容易判定。電視冷的屬性,在和電影院的比較中,表現得最為明顯;和電影院對應的視聽陣容相比,也表現得最為明顯。電話聽筒裏的微型揚聲器,和收音機的熱相比,就使得電話顯得很冷(我們將要看到,電話固有的互動性也使得它冷的屬性凸顯出來)。在這一點上,它就像詩歌簡潔的屬性;詩歌和散文相比,顯然要冷得多。
凡是探索、闡述和應用冷熱二分法的時候,上述輪廓分明的比較都是有用的出發點。關鍵是不要止步不前,而是要準備做一番調查,就像我們在上麵所做的那樣。電視是冷媒介。在這一點上,它不僅和同胞姐妹電影相對,而且和廣播印刷相對。換句話說,冷和熱不止是一種媒介和他種媒介在相對尺度上的比較。更準確地說,冷和熱是人所使用的媒介的屬性。在一定程度上,這些屬性具有持久性,無論環境中存在的其他媒介是什麽。